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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7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1〕10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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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体系和职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根据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对《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进行修订。现就修订《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文件的必要性 2019年7月3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目前,我市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75人、消防文员362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专职队伍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面对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的新形势,亟需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体系和职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 二、修订依据 依据应急部、人社部《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2020〕88号)、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21〕106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办法》。 三、修订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合理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系,有效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基本权益,更好地完成我市应急救援工作任务,市消防救援支队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经过反复调研,参考兄弟地市好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修订符合临沂实际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同时积极与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深入交流,逐条探讨修订内容,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最终修订成稿。 四、修订内容 《办法》主要添加了颁发纪念章和荣誉家庭门牌、设立现场救援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属地法人登记工作等内容,完善了政府专职队伍保障机制,增强了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积极性,为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修订稿对部分条目进行了优化,切实从源头上严把政府专职消防员准入关口,确保招收人员质量。此次《办法》的修订,将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广大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一大难题,推动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长久、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为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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