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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7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15
文号 临政办字〔2021〕10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体系和职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根据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对《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进行修订。现就修订《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文件的必要性

2019年7月3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目前,我市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75人、消防文员362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专职队伍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面对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的新形势,亟需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体系和职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

二、修订依据

依据应急部、人社部《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2020〕88号)、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21〕106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办法》。

三、修订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合理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系,有效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基本权益,更好地完成我市应急救援工作任务,市消防救援支队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经过反复调研,参考兄弟地市好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修订符合临沂实际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同时积极与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深入交流,逐条探讨修订内容,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最终修订成稿。

四、修订内容

《办法》主要添加了颁发纪念章和荣誉家庭门牌、设立现场救援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属地法人登记工作等内容,完善了政府专职队伍保障机制,增强了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吸引力,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积极性,为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修订稿对部分条目进行了优化,切实从源头上严把政府专职消防员准入关口,确保招收人员质量。此次《办法》的修订,将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广大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一大难题,推动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长久、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为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作出更大贡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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