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5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文号 | 临政字〔2021〕15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0年3月以来,省残联印发文件安排部署《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残工委高度重视,立即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吸收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起草了《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编制完成后,广泛征求了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临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总体要求 (一)一个主题: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一条主线: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 (三)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2022年在所有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 4.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推动落实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 5.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6.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7.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相关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二)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8.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减少各类疾病和伤害致残。 9.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稳步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 10.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升建设13家规范化康复机构,完善筛查诊断和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创新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11.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依托市康复医院建设市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支持市康复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 12.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出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强化适配政策保障,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不低于95%。 (三)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3.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 14.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 15.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开展城乡残疾人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备战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1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7.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9%,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8.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19.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20.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开展全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 21.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备战全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加强残疾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承办第十二届全省残运会,建设1处功能比较齐全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场馆。 (五)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22.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23.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 24.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市级电视台设立通用手语电视栏目,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 (六)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25.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 26.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 (七)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27.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强化县(区)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28.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市康复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尽快启动,确保“十四五”建成使用,适时启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建设。 29.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残疾人事业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八)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30.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推动实现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 31.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成立临沂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2.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 五、保障机制 《规划》还明确了“认真实施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三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要求各有关部门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