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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2-19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2〕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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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今年年初,在国办通知的基础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号),按照市政府安排,为抓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号)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对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条款,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13个责任部门意见后,研究形成《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通知》的出台旨在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帮助我市广大中小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四、重要举措 《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减税降费、强化融资支持、缓解成本上涨压力、优化科学用电管理、拓展市场空间、强化责任落实7个方面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涉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临沂海关、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13个部门。 第一部分进一步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内容: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支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各地用足用好贴息和奖补资金;发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激励作用,促进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争信贷资金支持增量扩面。 第二部分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由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临沂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内容: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为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创新、延期惠企接续政策;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建立健全违规收费举报投诉、随机抽查、曝光问责、信用监管等机制。 第三部分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由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内容: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深入推进金融辅导工作;强化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立项、合同管理、结算验收和支付管理。 第四部分进一步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内容:加强大宗商品指数变化监测;围绕高端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组织开展供需衔接活动;鼓励辖区期货经营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期货套期保值服务;支持辖区期货经营机构风险管理子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风险管理服务;发挥“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功能,协调解决企业国际物流问题;完善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政策,降低用工成本;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帮助企业招用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五部分进一步优化科学用电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主要内容:发挥市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作用,优化科学用电管理;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对低压小微企业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完善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在确保民生用电的前提下,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取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相关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支持电力用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或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或选择代理购电等三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 第六部分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内容: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工程采购项目上给予中小企业政策倾斜;开展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加快培育本土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等主体,开展“产业带+跨境电商”线上拓展行动;优化海外仓布局,畅通中小企业借助海外仓出海渠道;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与推介;组织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借助专业平台开展“云采销”,拓展采销渠道。 第七部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内容:站在全局角度,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加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对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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