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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1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21
文号 临政办字〔2022〕8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2〕83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20年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以来,为全市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为保证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防指办公室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防汛体制机制,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市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实践经验,力求内容科学合理。组织人员多次研究,对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重点内容进行认真推敲后形成初稿,在此基础上,向县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专家审查稿。随后邀请水利、城管、水文、气象、沂沭河等行业专家共5人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修改《预案》主要依据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制定、颁布的突发事件和水旱灾害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别是新修订的《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三、编制原则和主要特点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根据国家防总和省防指预案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情况对原预案进行了完善,规定了水旱灾害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全市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发布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本次修订将原有10个章节(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工作、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调整为11个章节(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保障、后期工作、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新增了信息报告及发布章节,应急准备章节中新增了宣传培训演练,监测预警章节中市防指防汛和抗旱预警不再分级发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更加高效。《预案》进一步调整完善了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市防指成员单位中删减了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全市防汛抗旱重要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在基层防汛指挥体系方面,《预案》进一步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属地防汛抗旱工作。

(三)应急准备工作更加全面。《预案》明确各级要逐级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事业、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责任;要求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简便实用的预案;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要组织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伍,承担辖区抗洪抢险救援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在汛前开展各类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四)应急分级响应更加科学。《预案》将防汛和抗旱合并为统一的应急响应,在原有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基础上,新增了暴雨预警引发应急响应的条件。在应急响应行动上,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在强降雨期间督促、指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各级各主管部门在遭遇降雨时提前研判分析,及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

四、重点修改内容

与2020年印发的《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比,修订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1.调整工作原则。修订稿中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原则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修订稿中,市防指成员单位新增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国资委两个部门,并明确了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删减了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确乡镇(街道)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属地防汛抗旱工作。

3.完善应急准备工作。修订稿中明确要求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简便实用的防汛预案;强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组织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伍,承担辖区抗洪抢险救援任务。

4.强化防汛抗旱检查。修订稿中进一步要求水利、城管、住建、沂沭河、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汛前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5.科学完善监测预警。修订稿中新增了暴雨预警相关内容。重点是细化了预警措施,明确了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停工停学、转移疏散人员等预警措施;同时市防指防汛和抗旱预警不再进行分级。

6.修订应急响应条件。修订稿中将防汛和抗旱应急响应进行合并。启动条件中新增暴雨预警引发应急响应的条件,同时将原预案中实测沂河、沭河洪水流量引发应急响应调整为预计(或实测)沂河、沭河洪水流量引发应急响应。

7.强化应急响应行动。修订稿中要求应急响应启动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同时电力、通信、水利、住建、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其次,应急、消防救援、水利、城管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8.完善极端情况响应行动。修订稿中明确要求,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市防指视情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等应急处置;要求有关县区、部门提前研判分析,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

9.强化信息报告与发布。修订稿中要求有关部门突发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明确需要由省和市级发布的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上报和发布。

10.完善应急保障。修订稿中要求在紧急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同时强调人员转移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要针对可能受洪涝灾害、台风影响区域的转移人员设立台账,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五、主要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我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对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县区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第三部分应急准备。包括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避险转移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防汛抗旱检查、技术准备和宣传培训演练。第四部分监测预警。包括气象、水文、工程、洪涝、旱情监测以及暴雨、洪水预警等,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I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和Ⅳ级应急响应,对每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进行了细化。第六部分信息上报及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与发布,明确了信息上报的时间、信息发布的流程和审核等内容;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供电保障、能源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等,强化人力、财力支持,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八部分后期工作。规定了灾害后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修订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十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规定了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与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十一部分附则。对部分水旱灾害名词术语进行定义,规定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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