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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2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30
文号 临政办字〔2022〕8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2〕88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原《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2017年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以来,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科学防灾、依法防灾,补充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市气象局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结合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应急处置实践经验,形成初稿。在此基础上,征求了22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二、政策依据

《预案》修订的主要依据是近年来国家、省和我市制定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预案,以及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原则和主要特点

坚持“平时牵引预警准备,战时指导预警防范”的功能导向,确立了“明确职责、程序清晰、重点突出、删繁就简”的原则,总结近年来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成功实践经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达到提升预案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本次修订将原有10个章节(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名词术语、预案管理、附则)调整为7个章节(总则、运行机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名词术语、预案管理),将“组织体系与职责”调整为“运行机制”;“监测预警”拆分为“监测预警”和“预警发布与传播”两个部分,突出预警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和“应急保障”有关内容整合修订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增加了预警科普有关内容;考虑预案与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更新频次不完全对应,删除了“气象灾害预警等级”章节。预案体系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更加高效。《预案》将原有气象灾害全流程响应的应急指挥机制调整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进一步理顺本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机构,避免出现机构重叠、职能重叠、工作重合现象,符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要求。

(三)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更加健全。《预案》针对近年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应急联动机制问题,补充完善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体系。《预案》还突出了预警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重点强调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建立气象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

(四)应急分类响应更加科学。《预案》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类响应,适时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总则”内容。

1.编制目的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

2.编制依据增加2022年印发实施的《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结合气象业务实际,调整预案适用范围为14种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4.更新工作原则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修改“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指挥机制”为“运行机制-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考虑到与其他预案衔接,以及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由其他相关预案规定的实际,将原有气象灾害全流程响应的应急指挥机制调整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即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收集部门预警需求,组织按需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组织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与传播工作实际,将“监测预警”拆分为“监测预警”和“预警发布与传播”两个部分。突出预警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重点强调气象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建立气象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

(四)结合现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气象灾害的发生多伴随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因此本次修订将“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和“应急保障”有关内容整合修订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有关部门按照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共14种气象灾害,分类响应,适时启动有关市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体现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增加研判启动相关市级应急预案的提示和兜底条款,修改部分部门名称、职责,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衔接性。完善预警科普有关内容。

(五)修改“预案管理”有关内容。按照《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审批与衔接中“各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抄送上一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将预案起草、解释权归至我局,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同时废止2017年预案。

五、主要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运行机制。完善我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第三部分监测预警。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第四部分预警发布与传播。明确气象灾害预警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蓝、黄、橙、红4种颜色对应应急响应IV至I级。对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第五部分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强调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完善预警科普有关内容。第六部分名词术语。对14种灾害性天气定义和标准进行了解释说明。第七部分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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