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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08
文号 临政发〔2022〕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打造“爱山东·沂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字解读:《关于打造“爱山东·沂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爱山东·沂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提出2022年和2025年目标任务。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5月印发实施了《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7号)。国务院文件印发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2〕29号),在全省第一个提出“十统一”目标任务。省《实施意见》印发后,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起草了我市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2022年、2023年和2025年目标任务。总体思路是,深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四大提升行动,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建成“标准统一、公平普惠、一体运行、便捷高效”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把“沂好办”打造成“全省最优、全国有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提出了统一“事项清单、事项要素、服务指南、动态管理、标准体系”等五个方面任务。2022年8月底前,编制公布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许可事项和高频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对“线上服务、场所建设、一窗受理、人员管理、中介服务、审批行为、服务制度、审管联动”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2022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入口统一至“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2022年12月底前,市县乡三级“一窗受理”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95%,网上申办率达到70%以上。统一配备市县镇三级综合窗口受理人员。部门驻厅人员由各级服务中心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培训、考核。

三是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行动。推出了“跨域办、免证办、承诺办、集成办、就近办、智能办、掌上办”等七项服务。企业群众可在市县任一中心就近提交材料。构建“沂蒙政务云客服”咨询辅导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推出不少于20项“一件事”主题套餐式服务和一批智能审批事项。2023年底前,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实现全覆盖。2025年底前,依托“居民码”“企业码”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码通行”。

四是开展政务服务数字化提升行动。强化了政务服务数字化“五大支撑”。平台支撑方面,2023年12月底前,全市统一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数据支撑方面,健全数字资源共享交换体系,2022年12月底前,实现“事项办理—办事评价—问题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技术支撑方面,2022年12月底前,电子证照全部加盖电子印章或数字签名。项目支撑方面,能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包括PC端、移动端)支撑的,不再单独建设相关业务系统。安全支撑方面,加强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爱山东·沂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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