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方面提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
第三部分是整治重点。从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两方面阐述了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的基本信息、安全状况、使用情况和合法合规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重点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商贸物流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聚焦“四无”自建房(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要求2023年5月底前全面排查摸底,2024年5月底前实施分类整治,2024年11月底前健全长效机制。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市县(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统筹推进措施及工作要求。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