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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3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31
文号 临政办字〔2022〕1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文字解读:《临沂市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责任明晰、管理精细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以及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鲁爱卫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临沂市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范行业系统管理,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行业监督,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管理模式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主要涵盖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六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街净路畅灯明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让群众衣食住行更加安全、身心健康更有保障、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四)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居)四级管理网络,实行分级负责与条块结合,群众自治与社会监督,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党政重视。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按照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健全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三级考核、双重评价”考评体系和问效追责制度。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共建共享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巩固卫生创建成果的浓厚社会氛围。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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