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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08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4-22
文号 临政字〔2023〕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
文字解读:《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编制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8年7月1日,临沂市人大制定并施行了《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要求组织编制《蒙山保护总体规划》,在规划中划定蒙山保护范围,确定蒙山保护范围内有关区域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资源保护措施等内容。

2019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1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陆续完善出台了多项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政策。

在沂蒙山区域,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于2019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批复。2022年,市委市政府做出“激活蒙山旅游”的决策,要求蒙山“规划上要统起来”。《蒙山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正逢其时,将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打造区域生态高地、促进沂蒙革命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积极支撑。

二、编制和审批过程

2019年7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初形成《规划》初步方案,2020年10月份形成深化方案。在多次征求有关县和部门意见基础上,数次修改完善形成成果方案,于2020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

2021年4月22日,《规划》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8月份,《规划》会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编制的《蒙山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共同再次征求了涉蒙山4县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直部门意见。10月9日,《规划》通过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10月20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批准《规划》。2022年10月14日,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并正式启用。《规划》划定的蒙山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范围与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了对接调整,形成了最终优化成果。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七章。第一章是规划背景,第二章是总体要求,第三章是划定保护范围、构建保护格局,第四章是落实保护优先、严管全域资源,第五章是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第六章是分县指引与近期行动,第七章是附则与附图。本规划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遵循“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和“蒙山呵护”的理念,综合运用生态分析、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科学编制《规划》。

(一)划定蒙山保护区范围。以蒙山山脉及其覆盖区域为核心,同时面向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与《蒙山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将范围扩展至地质公园的五大园区。依据保护条例,分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两个层次划定保护范围。

(二)确定保护区目标定位与保护利用格局。定位蒙山保护区为“山东生态安全屏障区、临沂绿色发展示范区、沂蒙文化传承展示区”。规划顺应自然山水形势,塑造“两区两片、六块六廊”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二轴一环、四廊一底,一主七副、多点一域”的绿色发展格局。

(三)明确保护区管控要求与保护措施。在空间保护管控方面,整体参照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管理政策执行,一般保护区以基础保护为主,协同绿色发展;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对接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梳理汇总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文化保护传承方面,构建“一廊两带十区”的文化保护格局。

(四)提出保护区生态价值转换与绿色发展指引。协同《蒙山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在保护区边缘地带形成绿色发展布局,建立绿色产业体系,推行迁徙廊道、生态驳岸等生态建设举措。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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