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9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4-29 |
文号 | 临科字〔2023〕1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
|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100项重点工作中第27条提出要加强与临沂大学等市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并列入市政府督查台账。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和智力成果向我市汇集,助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定了《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依据省科技厅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合作规划》(鲁科字〔2022〕49号)和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地企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办发〔2022〕19号)等起草。 三、起草过程 为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具合法性、合规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前期,研究部署《办法》制定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初稿起草完成后,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单位及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同时在局网站主动对公众征求意见,并在局党组会议时进行集体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17条,分为总则、合作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附则六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 主要说明制定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的意义,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说明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总体目标。 第二章:合作形式 明确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形式。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共性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进行人才交流、开展人才培训等方式进行合作。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项目 明确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原则,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范围与支持方式及不予支持情形。 第四章:组织实施 明确组织实施过程。市科技局负责专项资金及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市科技局每年发布《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流程提出申请,市科技局进行复核、公示。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明确项目监督机制与绩效管理机制。市科技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和验收工作,逐步完善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或对项目资金改变用途、挪用、骗取等行为,停拨所有未拨款项,撤销该项目,追回已拨款项,列入政府征信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