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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10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23
文号 ​临政办字〔2023〕9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3〕93号)(以下简称《工作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我市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用地矛盾十分突出,一边是占补指标倒挂、新增指标不足,项目落地难;一边是一些企业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大面积闲置低效用地“晒太阳”,造成了资源与资产的低配、错配和供需结构性矛盾,制约了项目落地,浪费了土地资源。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聚焦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解决我市工业用地布局零散、腾退困难等导致的项目落地难问题,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加快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整治,拓宽“地等项目”新路径,全面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二、主要内容

《工作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概念和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社会参与、系统整治”的工作思路,对低效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区域,实行连片集中整治。

(二)概念和原则。1、概念:工业用地连片整治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划定集中连片整治实施区域,采取收购储备等方式,连片熟化整备工业用地,达到净地供应条件,构建建设用地新空间的整治工程。2、连片整治原则。(1)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2)应以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区为主,重点对“小、散、乱、污、低、闲、僵”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工业用地进行整治。(3)应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因整体规划需要划入非建设用地的,划入的非建设用地比例不得高于项目区总面积的30%。(4)应统筹规划建设道路、公租房、工业邻里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5)整治后片区主题功能定位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

(三)工作目标。连片整治实施时间自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周期三年。三年全市计划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300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0000亩。

(四)实施步骤。1、划定连片整治区域。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区域,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划定连片整治区域范围。2、制定实施计划。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划定的整治范围,组织编制《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年度实施计划》。3、整治提升。按照“企业可接受、政府可承受、方案可实施”的原则,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完成整治任务。4、项目验收。须为本年度启动实施完成的项目,验收标准为纳入政府储备、达到净地条件。

(五)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专班推进,保障连片整治工作高效推进。2、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科学划定范围,编制整治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连片整治工作有序推进。3、加强督考、严格奖惩,对连片整治工作,市政府实行专项考核。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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