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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4-0000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31
文号 临政办发〔2023〕1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字解读:《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消费是最终需求,一头连着宏观大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稳增长的关键所在,也是惠民生的重要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重点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零售餐饮文旅等服务消费、一老一小等重点消费领域,研究提出了14条促消费政策,其中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其他政策执行时间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关于大宗消费,共4条。其中,汽车消费方面3条:①对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对价税合计5万元以下、5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每辆分别补贴1000元、2000元、3000元。②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举办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单个活动(时间不超过一周)实现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居全市前10位的,每个活动奖励主办方5万元。③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大中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其中快充桩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年内新建公共充电桩3000个(累计达到11000个)、个人充电桩20000个(累计达到60000个)。家电消费方面1条: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补贴等集中促销政策,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的家电产品。

(二)关于服务消费,共9条。其中,零售消费方面3条:①支持网络零售业发展,对新增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过亿元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②对成功引进餐饮、零售业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引进1个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③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具有引流效应的品牌形象展示活动,合理规划外摆活动区域,坚持审慎包容柔性执法。组织评选一批消费环境优、带动能力强的市级特色步行街。餐饮消费方面1条:对首次获评的国家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酒家,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奖励。组织评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特色餐饮名店。文旅消费方面5条:①打造“乡村旅游看沂蒙”品牌,对新获评山东省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补。②在市级层面开展旅游、美食、民宿等促消费活动中,依托网络大咖、头部主播进行的宣传推介,对浏览量超过1000万或点赞量5万以上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给予创作者5000元奖励。③设立旅游团队奖励资金100万元,对组织大团队游客的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奖励,对承接高铁、飞机精品小包定制旅游团队的地接社给予落地交通补贴。④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200万元,对文艺演出、旅游景区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组织开展全市“十大最具人气文旅消费活动”“十佳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特色旅游景区”等评选活动。⑤打造“时尚临沂•演艺之城”品牌,对举办的单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三)关于托育养老消费,1条。引导国有企业、社区通过利用闲置用房为托育机构、养老机构提供场地,采取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租赁期不少于3年。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要牵头制定配套细则并全力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市政府将每半年开展督导评估。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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