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图文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4-000009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1-23
文号 临政办字〔202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字解读:《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完善我市财政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起草过程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家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企业发展面临诸多难题。近年来,临沂市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了融资对接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科技金融政策,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推动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市领导对我市科技金融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要求。2023年10月,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等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起草了《若干措施》,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听取部分科技企业意见,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和11家部门(单位)会签等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决策依据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9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15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临沂市政策是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政策基础上,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出台的。

三、出台目的

我市制定《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构建科技财金政策协同支持体系,聚焦“增信、投资、贷款、保险、担保、培育”6个关键环节,引导更多的创新资源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汇聚,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四、重要举措

《措施》共5章16条,分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五个部分。

第一章: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银行机构规范发展科技金融业务,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发展“人才贷”“专精特新贷”等业务,鼓励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中长期资金支持。

第二章: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遴选优质企业充实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库,逐步培育科创板企业;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对各类科技型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财政扶持。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为挂牌企业提供全方面服务。对落户临沂的创投风投机构发放资金补助,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发起设立种子类、天使类、创投类、并购类等参股基金。

第三章: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推动创设“科技贷”品牌,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支持保险机构在科技项目研发等领域创新保险产品,加强产品宣传推广。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大数据信用平台,通过信用大数据提升银行审批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在高新区、费县试点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鼓励设立科技支行,推动全市科创贷款增量扩面。

第四章: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机制

推行包括金融投资机构等多主体参与的项目遴选模式。打造与机构共享共用的科技项目库,及时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构建“政银担投”相结合的项目支持机制。

第五章:强化服务保障

建立由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各部门和重点金融投资机构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科技金融“双向交流”机制。

五、临沂特色

(一)鼓励建设科技支行方面。2023年12月22日,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7家部门刚刚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工作的意见(试行)》,“鼓励银行机构选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设立条件的支行,加挂科技支行牌子开展相关业务。市县两级财政为科技支行授信的扶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按照不高于贷款金额的0.5%给予利息补贴,单笔贷款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二)加大上市融资政策扶持方面。省政策中提出“对符合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科技型企业,分阶段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我市则是最高给予1500万元财政支持,支持力度更大。

(三)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方面。我市相继设立了产业引导基金、重大工业和科技项目引导基金、种子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并对参股基金给予相应支持。

(四)建立科技担保体系方面。2023年9月,我市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3〕82号),对“科技贷”业务担保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五)建立科技型企业大数据信用平台方面。省政策提出“完善省科技金融增信平台功能”,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提出优化“临沂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同时提出在高新区、费县试点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