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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1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 | 发布日期 | 2021-06-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新闻发布:临沂市召开“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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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临沂市卫生健康委、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市健康扶贫和医保扶贫相关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晓建 市卫生健康委工会主任 王世开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脱贫攻坚行动实施以来,临沂市卫生健康系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高点站位,谋篇布局,扎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障,不断完善健康扶贫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全力保障患病贫困群众脱贫,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实行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减免政策。2016年脱贫攻坚初期,立足自身条件资源,率先在全省建立减免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政策。确定了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对全市51.7万贫困人口实施惠民卡“精准”医疗救助,对贫困户发放“健康医疗服务卡”,贫困户持卡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各类检查检验费用减免20%,治疗费减免30%等优惠政策;住院市、县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减免30%;住院治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免收个人承担部分。从2017年开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执行门诊“两免两减半”政策(免收贫困患者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在全省率先开始商业补充保险试点,充分发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兜底减免等政策协同互补作用,严格落实贫困人口政策内个人自付费用应低于10%的工作要求。脱贫攻坚以来,全市医疗机构共为贫困人口减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1亿元。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档案,每年对所有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针对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实施分类救治,并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义诊等活动,实现关口前移,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水平。2016年至今共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健康教育13670 场次、义诊活动 7336场次,惠及群众60多万人次。做好慢病群众健康管理,对贫困人口基础信息进行精准识别,针对群众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管理,共对180653患有各种慢性病群众实施了健康管理,纳入定期随访。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以基层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贫困群众健康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医改方针,市级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纳入医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十条意见(试行)》,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按照2019年50%、2020年80%比例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两年分别投入3.03亿元、7.6亿元;按照每个一体化村卫生室2万元标准,县级财政两年累计投入运行补助1.98亿元;市级财政对新增验收合格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给予20万元、1万元补助,共补助3000万元。 二是以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将创建评价与示范引导相结合,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共评审通过甲等乡镇卫生院95家,乙等乡镇卫生院52家,17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数量为全省首位,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社区医院标准。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建成29处省级、203处市级、600余处县级示范村卫生室。 三是下沉优质资源,增加群众健康获得感。作为全省首批业务院长试点市,从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三批79名优秀人才,到薄弱卫生院和扶贫重点乡镇担任“业务院长”,带动建设特色专科125个,培训人员4.65万人次,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自2019年开始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组织1万名左右医护人员开展下基层活动,到患病贫困群众家中进行巡诊和健康指导。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2077支服务团队、11265名医护人员参加了“万名医生下基层”服务活动,累计服务天次9669天,开展培训讲座4814期,义诊21.7万人次,走访患病贫困群众5.1万户,极大增加了患病贫困群众健康获得感。 下一步,全市卫健系统将继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以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维护群众健康为己任,立足前期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为健康临沂作出积极贡献。 医保扶贫是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100%全覆盖”这个目标,织牢贫困人口参保网,织密医疗保障网,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如期完成我市医保扶贫目标任务,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做出了医保贡献。市医保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市医保局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与扶贫、民政等部门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扶贫部门定期提供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即时帮扶人员增减名单,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通过市大数据局与市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对接,通过系统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筑牢医疗保障第一道防线。 二是医保部门专门建立了“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状态实时动态监测,确保新增人员及时参保、脱贫脱政策人员及时销号,确保不漏一人、全部参保。三是制定贫困人口参保补贴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2019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8亿元,资助60.5万人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
一是提高贫困人口居民大病待遇水平,对贫困人口“一降低、一提高、一取消”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万元降低至5000元,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取消原50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贫困人口使用居民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0%,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二是对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经医疗救助后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再救助,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个人负担。2019年以来,全市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35.05亿元,基本医保支出19.78亿元,大病保险支出2.86亿元,医疗救助支出3.04亿元。 三是实行“三取消、一控制、一降低”管理政策,取消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乙类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先自付比例,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进一步降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全市贫困人口个人负担比例约为10.85%。
一是实施医保扶贫政策精准宣传,通过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门诊大厅、结算窗口放置医保扶贫政策明白纸,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帮扶干部、家庭医生入户发放医保扶贫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是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五重保障“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方便就医报销。 三是简化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由慢性病集中查体鉴定简化为直接资格认定,取消了以前繁琐的流程和材料,依托医保大数据,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实现“不见面办”“主动办”。主动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即时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认定,为贫困人口就医提供优质快捷的医保服务。2019年以来,全市贫困人口“两病”门诊认定5.33万人次,门诊慢性病认定28.42万人,医保报销1.92亿元。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医疗保障防线,努力构建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为推进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 在未来的几年内,除了保持“即时帮扶”人员仍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门诊“两免两减半”,住院减免都优惠政策外,重点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从而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支出。重点有两个方面工作要做。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强化管理等措施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和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通过下派业务院长,万名医生下基层、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等方面,将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送到群众身边。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患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将20000多名长期卧病在家不方便到医院就诊的患病群众,分到全市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医院根据群众患病情况,派出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对群众开展入户诊疗。同时,各医疗机构在基层开展大型义诊活动。目前全市已经有520支团队、2599名医护人员开展了活动,累计入户诊疗18691人,开展培训讲座412期,义诊18284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极大增加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健全完善我市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市提标扩面、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以来我市大病保险累计报销3.06亿元、惠及5.78万名参保人员,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政策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特殊疗效药品报销比例。继续保留大病保险原有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今年已为129名大病特药患者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65万元。 二是将罕见病用药纳入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单独列支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据统计该政策惠及我市10名罕见病患者,减少个人用药费用负担600万元。 三是将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费用纳入支付范围,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支付75%,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全年医保基金预计增加支出1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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