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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1-11-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召开《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召开《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新闻发布会

2021年11月26日下午,临沂市召开《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武玉强同志,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王伟同志,介绍《规划》的基本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10月20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决定批准《规划》。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

2018年7月1日,市人大制定并施行了《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要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县人民政府、相关市直部门组织编制《蒙山保护总体规划》,在规划中划定蒙山的保护范围,明确蒙山保护范围内有关区域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资源保护措施等内容。《规划》应由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2019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0年我国向世界郑重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今年10月份在昆明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在沂蒙山区域,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于2019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已获国家三部委批复。《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正逢其时,将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打造区域生态高地,促进沂蒙革命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的编制、审查过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蒙山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在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征求意见和开展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

《规划》于2019年7月启动编制工作,2020年初形成初步方案,当时的规划范围为《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要求的蒙山山脉及其覆盖区域。2020年上半年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对接,并按照新成立的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要求,与管理局的管辖范围进行对照,将规划范围扩大至世界地质公园相关园区,2020年10月份形成深化方案。在多次征求有关县和部门意见基础上,数次修改完善形成成果方案,于2020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21年3月12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联席审议会议审查,4月22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8月份再次征求了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涉蒙山4县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5个市直部门意见。10月9日,《规划》通过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10月20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批准《规划》。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遵循“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和“蒙山呵护”的理念,综合运用生态分析、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科学编制《规划》。

(一)划定蒙山保护区范围。以蒙山山脉及其覆盖区域为核心,同时面向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与《蒙山生态文明实践区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将范围扩展至地质公园的五大园区。依据保护条例,分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两个层次划定保护范围。依据当前最新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成果,共划定保护范围124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区范围,会与国家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充分对接。

(二)确定保护区目标定位与保护利用格局。定位蒙山保护区为“山东生态安全屏障区、临沂绿色发展示范区、沂蒙文化传承展示区”。规划顺应山水形势,塑造“两区两片、六块六廊”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两轴一环四廊、一主七副多点”的绿色发展格局。

(三)明确保护区管控要求与保护措施。在空间保护管控方面,重点保护区整体按《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般保护区以基础保护为主,协同绿色发展;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对接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梳理汇总4大类16小类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在文化保护传承方面,构建“两带十区”的文化保护格局。

(四)提出保护区生态价值转换与绿色发展指引。协同《蒙山生态文明实践区国土空间规划》,在保护区边缘地带形成9门户、7小镇、6综合体的绿色发展布局,建立绿色产业体系,推行迁徙廊道、生态驳岸等生态建设举措。


答记者问

1、编制《蒙山保护总体规划》的意义是什么?

答:蒙山是山东第一大山和第二高峰,素称“亚岱”,有1000米以上山峰14座,湖泊150多片,森林覆盖率98%以上,是世界地质公园、全国首座“中国生态名山”,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是国家生态屏障的组成要素、区域自然格局的纽带及用水安全的保障。据调查蒙山有860种野生植物、289种药用植物、268种陆生野生动物、210种鸟类,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4种。蒙山还是文化名山,是祭山文化的发祥地,融道教、佛教、儒教于一体,凝练了具有时代意义的沂蒙精神。

但长期以来,蒙山区域存在没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和利用缺乏统筹的问题。为加强蒙山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蒙山资源,市人大制定并施行了《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在条例里也没有对保护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但要求蒙山的具体保护范围由蒙山保护总体规划确定,并明确蒙山保护范围内有关区域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资源保护措施等。

《蒙山保护总体规划》正是针对蒙山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保护条例》任务要求,划定了蒙山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和绿色发展指引,为蒙山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工作抓手:

(一)科学划定了蒙山的保护范围。《规划》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展自然要素、生态功能、生境质量的分析,构建生态保护总体安全格局,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划定成果,并为便于日常管理,尽量以道路、河流、行政界线作为范围边界,划定了蒙山的保护范围,涉及4县、21乡镇、316村。这是首次为蒙山划定了明确的保护范围,为落实《保护条例》提供了根本的遵循。

(二)明确了保护要求和措施。《规划》对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的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了生态要素保护、人文要素保护工作措施,为蒙山保护提供了依据和工作抓手。

(三)制定了绿色发展指引。与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编制的《蒙山生态文明实践区国土空间规划》协同,规划布局8景区-9门户-7小镇-6田园综合体-28特色村庄,并落实交通、风貌环境、生态建设等要求,为保护范围内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

2、在蒙山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里可以从事哪些活动?一般保护区内可以从事哪些活动?

答: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讲的就是蒙山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管理要求。

在重点保护区内:按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具体来说是采用正面清单形式,在重点保护内可以从事以下活动:

一是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二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三是经依法批准的古生物化石、考古调查发掘和保护活动。四是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及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六是依法批准的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七是经批准开展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八是确实难以避让的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及重大军事演训活动。

在一般保护区内:以保护自然生态生命共同体要素和协调自然生态环境风貌为重点,一般保护区内的生态红线斑块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区域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即禁止从事以下人为活动:

包括未经批准的各项建设活动,建设对山体等自然环境形成封闭式遮挡的建筑,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未经处理达标排放污水,随意倾倒固体废弃物,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未经科学论证扩大采矿权的规模与范围,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滥采乱挖野生植物,其他不利于生态系统、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及人文遗迹保护的相关活动等。具体可参见下步我们发布的宣传图片和手册。

3、下一步怎样落实和实施好《蒙山保护总体规划》?

(一)传导落实规划。指导蒙山保护范围涉及的各县将《规划》内容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各级空间规划编制中传导落实,增强规划的管控力、执行力。

(二)抓好规划实施。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地整合等工作,做好蒙山保护范围的勘界定标工作。深化文化挖掘与传承工作,做好蒙山保护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结合文章,进一步提升蒙山保护和开发活力。

(三)加强工作宣传。广泛开展蒙山保护宣传活动,让蒙山保护有关要求深入人心,形成更强的社会共识、促进更多的公众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蒙山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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