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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16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 发布日期 2023-11-03
文号 临政办字〔2023〕7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新闻发布:临沂市召开《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召开《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和

《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2023年11月3日上午10时30分,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朱茂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茂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今年以来全市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工业经济“量质齐升,两年万亿”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一是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4.1万亩,处置率暂居全省第一位;处置闲置土地0.44万亩,处置率暂居全省第五位。二是积极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0.84万亩,同时,摸清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面积。三是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开发应用“临沂市产业用地绩效管理系统”,将全市57万亩工业用地纳入系统管理。推动市辖区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全市出让223宗“标准地”、面积1.22万亩,完成年计划的102%。四是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初见成效。沂南县、兰陵县成功入选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全省共认定21个)。兰山区、平邑县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整合集聚发展,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推进了产业“蝶变升级”。沂水县、沂南县大力推行“飞地经济”模式,探索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径。兰陵县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升了工业用地综合利用水平。全市上下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支撑。

二、两个文件主要内容

(一)《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主要内容

1、加强规划计划管控。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新上工业项目,除化工、重工机械等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外,应建设多层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2;轻工业等产业用地容积率应达到1.5以上。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对增加的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3、调整价格年期修正系数。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根据省、市、县重点和一般项目,分为50年、40年、20年不同的出让年期。按照弹性年期出让的工业用地,采取阶梯式下调年期修正系数方式,确定出让(租赁)评估价格,进一步降低企业拿地成本。

4、严把产业准入监管。工业项目用地报批或供应前,对拟落地项目进行准入评审,其中“亩均税收”这一核心指标应高于本县区同行业规上企业平均水平。新上工业项目实行“双合同”监管,在投产后满1-3年组织评估考核,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限期整改,对连续三年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实施有序退出。

5、深化存量土地资源盘活。鼓励使用存量土地,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坚持“消化存量”与“控制新增”并举,将新增闲置低效土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6、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实行差别化配置政策,根据县区节约集约综合考核得分,统筹配置新增用地指标。同时,根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情况、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新建成容积率情况,给予相关县区新增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奖励。反之,扣减相应用地指标。

(二)《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1、明确了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低效用地的认定实行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种方式。(1)定性认定即以宗地为单位,符合文件规定的9类情况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低效用地。(2)定量认定通过亩均税收指标(农产品加工等政府扶持类企业除外)判定低效用地,即以宗地为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前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

2、明确了盘活利用标准。分为低效用地储备和低效用地利用两种情况验收。(1)低效用地储备类型的验收。相关权利人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与政府签订盘活利用低效土地协议书;或者政府与原权利人签订收回(收购)协议,政府下达收回(收购)决定书。(2)低效用地利用类型的验收。①拆除重建再开发的验收,以实际开工建设为标准。②拆改结合再开发的验收,以实际开工建设或改造为标准。③保持原样利用再开发的验收,以税收增加、设备设施投入为标准。

3、明确了相关配套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片区化改造,重点对低效用地集中连片区超过500亩的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允许适当调整规划,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允许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允许协议出让土地,对工业用地改变为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或者以置换方式调整的工业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按照上级政策给予县区(开发区)土地增值税补助。实行用地指标激励,奖优罚劣。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目前正在制定《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低效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区域,实行连片集中整治,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和保障。

答记者问

01鲁网记者提问: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拓展发展空间、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请问我市如何加快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

朱茂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工作,既要依靠政府力量主导推进,又要寻求市场力量广泛参与。一是摸清底数,加强顶层设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低效用地调查摸底,精准掌握存量土地资源底数和盘活潜力。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任务目标、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二是因地施策,加快盘活利用。实施“四个一批”:搬迁腾退一批。对僵尸企业、国家禁止类、淘汰类等企业,制定腾退计划,分期分批清退用地。更新改造一批。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低效用地集中连片区,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城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拆旧落新、整治提升。提质增效一批。对亩均税收、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明显偏低的用地,通过政府“铺路、搭桥、建平台”的方式,推动资源优化整合和产业转型升级。收购储备一批。对闲散低效土地实施收储,纳入存量资源“储备”库,达到实际可控、随时可用的待开发状态,实现“地等项目”。三是强化监管,实现高质高效。建立用地绩效评价机制,把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纳入监管,实施用地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判定用地效益,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建立达产核验工作机制,根据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分档分级确定“亩均税收”等相关指标,纳入政府与项目方签订的“双合同”监管协议。加强跟踪管理,由县区政府牵头定期组织检查核实,市政府不定期抽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提升。落实差别化配置政策,对投入产出达不到规定或约定标准的,严格落实用地、用水、用气、用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采取综合手段,倒逼企业提升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02经济导报记者提问:我市自2020年以来开展“标准地”改革,请问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以来,我市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要求,不断深化“标准地”改革,创新实施“标准地+”土地供应模式,持续释放改革动能,全力做好土地要素精准服务保障。

一是推行“标准地+工业用地”。在系统总结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对工业项目用地事项全面实行“五化管理”,提升了工业用地供给效率。二是推行“标准地+新型产业用地”。以工业楼宇、工业标准化厂房、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为主要开发对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用地用房问题。三是推行“标准地+用地清单制”。将标准地出让与“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度融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规范“净地”管理,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四是推行“标准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作为土地出让公告的一部分对外发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可直接申请核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启用地保障和规划审核“双全速”。五是强化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双合同”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开竣工核验、履约保证金、亩产效益评价、信用管理等方式,构建全过程监管闭环,确保项目方履约践诺,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低效用地。2020年以来全市出让656宗“标准地”、面积3万亩,实现了审批时限再压缩、企业成本再节约、企业投资再省心,有效推动项目快速建设、快速投产。

03沂蒙晚报记者提问: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请问我市在保障中小企业用地需求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李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我市中小企业数量多、活力足,在繁荣经济、吸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腾出用地空间。一是统筹建设通用标准厂房。根据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行业要求等实际情况,划定不少于园区面积5%的土地,分年度建设通用标准厂房,统筹安排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入驻。二是统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在工业企业集中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电力、排污、办公、研发、食宿等生产生活共用配套设施,实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以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共用,降低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三是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通用标准厂房以幢、层、跨为最小单元分割转让。四是全面推行区域“多评合一”。统筹推进区域评估评价和“用地清单制”,相应评估评价成果信息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地块,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全市范围内互认、互用、共享,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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