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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tmlwh-/2016-052003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4/10/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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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姜新胜、温希森已达到担任现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决定: 接受姜新胜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温希森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依照法律规定,报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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