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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aj/2019-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19/11/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临沂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沂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联合抽查部门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方式

1.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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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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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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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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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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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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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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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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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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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人员密集场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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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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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临沂民生警务平台

13.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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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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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

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随机抽查

100%,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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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信息网络安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

 

1

17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第二十一条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的监督检查;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企业

是否按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期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定向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公开栏

1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1、人工检验项目是否符合标准,包括:车辆唯一性检查、外观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安全装置检查;联网查询车辆事故/违法信息;底盘动态检查;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2、仪器设备检查是否符合标准;包括:行车制动、驻车制动、前照灯、车速表指示误差,、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整备质量(注册登记检验)、加载轴制动、外廓尺寸、车辆底盘部件是否按照标准进行。
3、监管设备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否按照GB/T 26765、GA 1186的要求传递数据及图像。
4、是否存在擅自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代检、不检,伪造、篡改检验数据等违规问题。
5、检查工作流程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引导提示标志、公示业务流程,检验流程设置是否复杂。
6、是否推行免费导办服务。
7、是否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
8、是否存在内外勾结,非法中介扰民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4)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通过计算机联网核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照片(包括检验项目照片和检验资料照片)或视频,以及现场或远程视频抽查安全技术检验过程、查阅原始检验记录和报告等方式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行为进行监督。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 号)要求: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视频检查、系统抽查和现场检查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重点检查对象每季度一次,一般检查对象每半年一次进行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19

机动车号牌制作

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和号牌制作点

1、号牌制作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包括:场地、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
2、检查号牌制作过程是否与制作工艺手册一致;检查号牌成品或半成品检测报告的有效性。
3、号牌制作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每两年现场抽样送检1次。
4、是否录入号牌半成品、成品、防伪材料和防伪专用模具等出入库信息;留存的出入库凭证是否有保管人和领用人共同签字。

《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10.1.2条规定: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范围内的号牌制作监管工作;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号牌制作点的定期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视频检查和现场检查

按规定对号牌制作单位现场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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