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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hbj/2022-000012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05/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事项分类

1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每季度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每季度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十条。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8年1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市局、各分局

部门内部

2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第十一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条。

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市局、各分局

部门内部

3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等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等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3月修订)

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通过)

市、县(区)级相关部门

部门联合

4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1.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2.销售ODS企业和单位;3.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4.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5.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市、县(区)级相关部门

部门联合

5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1.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未按要求安装及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出水水质超标、污泥处置不规范、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2.通过检查设施运行状况,查阅运行台账资料等形式,查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台账管理、能耗及成本、水质与检验等工作环节是否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市、县(区)级相关部门

部门联合



抽查规则、比例和事项清单来自省厅相关文件: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2021〕1268号);

4、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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