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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9523829/gaj/2021-000025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公安局2021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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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2021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 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弄虚作假、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关要求,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印发<2021年度市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现场检查结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级联合检查派出4个检查组抽查了2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检验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在抽查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中,6家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9家机构存在轻微违法问题,责令限期改正;4家机构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改正通过;1家机构经现场检查发现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建议注销资质。 (二)关键岗位人员考试结果。 本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对被检查机构的授权签字人进行了闭卷考试,共计61人参加现场考试,平均成绩75.8分,其中14人在70分以下。从考试成绩上看,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对检验检测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知识不熟悉,知识储备不足。 二、存在问题 本次现场监督抽查累计发现168个不符合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体系不完善,运行有效性差。大部分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但个别机构对体系运行不重视,存在着“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体系运行有效性较差,体系文件中对人员要求、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范及使用均为未给予明确规定;部分机构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质量控制手段执行不到位,存在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方式不符合的问题。 (二)人员管理不规范。一些机构连续几个月报告均为1个引车员;检验人员未签署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主要人员(机构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已离职,未在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备案;人员培训流于形式,培训计划与记录不符等问题。 (三)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部分机构存在报告保存不完整、报告信息记录不完整准确、基本信息登录错误、原始记录不能溯源、数据错误等情况。 (四)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部分机构存在检测场地标志标线、消防设施、安全防护缺失,路试跑道、驻车坡道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五)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未按照要求对相关资质进行公示;未对检验检测软件升级或修改后进行确认;部分检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无标准物质验收记录;不能提供出有效供方标准物质的资质和评价以及标准物质证书;仪器设备数据明显偏离;标准物质未按要求存储;标准气体标值与废气分析仪记录标值不一致;环保汽油车检测取样管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六)检测过程不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能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方面。相关检验检测过程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存在引车员准驾车型不符,减少、遗漏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等问题。
附件 2021年度市级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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