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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29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2024年 7月25日至7月30日,我局对各县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为施工企业与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施工现场工程承发包情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实名制管理制度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等。同时对各县区住建部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一)各县区住建部门履职情况

各县区住建部门均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严格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责任,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同时通过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倒查、网络平台监控等方式,督促各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经营,坚决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如临沭县抽查计划方案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得当,责令整改、移交处罚形成完整闭环,工作成效显著;郯城县发现某项目建设单位涉嫌肢解发包后立即移交至执法部门处罚;沂南县、平邑县狠抓“建设单位人工费足额拨付”源头工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级督导抽查项目和企业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施工企业50家、监理企业13家、招标代理机构25家,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在建项目27个。

总体来看,大多数企业均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在建项目均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通过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能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发包相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施工单位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施工活动,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并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动用工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住建部门履职方面

一是个别县区未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未抓好建设单位足额拨付人工费源头管控工作,部分项目人工费存在较大欠账。如兰山区、罗庄区未完工项目在省监管平台分别存在21条足额拨付预警。

二是部分县区缺乏与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导致新开工项目纳入监管不及时,造成一定监管真空。如兰山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莒南县某停车场项目等。

三是个别县区分类监管制度不健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和企业采用统一监管力度和频次,监管手段“宽松软”,以责令整改规避移交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起不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如河东区、沂河新区等县区上半年移交处罚案件为零。

四是部分县区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对省厅安排的“按季度报送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等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个别县区报送数据质量不高,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如罗庄区、河东区等。

五是部分县区贯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不严格,至今仍有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兰山区体育中心项目,兰陵县农产品综合加工中心项目等。

(二)施工项目与企业方面

一是建筑业企业方面,受制于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部分企业经营面临巨大困难,导致净资产与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资质最低标准要求,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无法掌握。如临沂星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临沂华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环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

二是监理企业方面,部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职称人员配备不足,个别企业未提供必要的试验检测等技术装备。如临沂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广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

三是招标代理工作方面,招标代理机构发展不平衡,行业门槛低,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相对不够健全,缺乏行业自律。如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合同未明确代理费用;临沂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已全部离职等。

四是市场行为方面,个别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资金不到位即盲目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律意识不健全,建设单位未足额拨付人工费、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如沂蒙原乡农产品城乡冷链仓储项目、临港方舟创园新型化工产业园二期项目等。

五是实名制管理制度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照片考勤、他人替代考勤等乱象屡禁不绝,部分管理人员甚至长期未纳入平台考勤;务工人员劳务合同签订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宝丽和樾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沂市中心医院科研医技综合楼项目等。

六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拨付计划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导致农民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部分项目工资发放混乱,标准不统一,与月工程量、考勤天数严重不对应;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国网山东临沂平邑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制造项目研发中心、职工之家、地下车库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将严管严查的基调贯穿始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并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及时整改。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对本次县区检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和项目及时制定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于9月30日之前书面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尤其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建立跟踪监管机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做到问题即知即改,真改、实改。

(二)抓好源头治理,消除欠薪隐患。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属地财政、发改、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对接,通过审管联动平台等大数据手段,确保开工项目及时纳入省监管平台;通过省监管平台预警信息,狠抓建设单位人工费足额拨付工作,为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三)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质效。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和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加强与属地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采取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市场又查现场,重点查处、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和出借资质,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职尽责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同时,严查无考勤、照片考勤、他人替代考勤等情况发工资和管理人员套取工资等行为。要以来访、信访、国家和省欠薪平台等欠薪投诉为线索,倒查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震慑一片的目的,为我市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1.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2.存在问题项目名单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存在问题项目与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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