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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sjj/2023-0000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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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临沂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临沂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文件



——2019年8月27日在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李枝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开发区、部门单位2018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持续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力度逐步加大。创新财政政策、集聚财政资源,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制定出台基金管理办法和奖励政策,目前已签订协议的合作基金20支、基金规模200亿元。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扎实做好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2018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271.3亿元。

——社会民生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财政在政策性减收、支出刚性增长、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下,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民生提标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支持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2018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51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

——财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市财政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财政资金跨预算类别、跨科目、跨部门、跨年度、跨级次统筹使用,增强了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

——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三公”经费持续压减,同比减少5.82%。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建章立制,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度市财政、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财政提供的决算草案显示,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81.8亿元,支出总量48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47.5亿元,支出总量215.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69万元,支出总计51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9.2亿元,支出36.9亿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12.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一是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8年度市直部门单位调整预算数为117.68亿元,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23.83亿元,有6.14亿元的预算执行未编入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占部门单位年初预算的5.22%。二是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2018年市财政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21.7万元。三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预算数7.02亿元,执行数1.37亿元,执行数为预算数的19.6%;其他支出调整预算数2.90亿元,执行数9440万元,执行数为预算数的32.5%。四是部门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较大。2018年底,有6个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年末结余大于年初预算的10%,且2019年预算未做相应调减。五是部分结转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截至2018年底,临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31.73亿元,应调入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74亿元。

(二)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4个区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1.03亿元。二是虚列支出。1个区2018年将当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1.22亿元,虚列一般预算支出挂其他应付款。1个区2018年将当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转移支付1351.90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挂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三是资金下达不及时。2个区未及时拨付资金3336.06万元。四是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不及时。1个区财政将年初预算中预备费2000万元,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个区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200万元;1个区未及时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396.14万元。五是绩效管理未开展。4个区均未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未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六是财政存量资金盘活。1个区部门单位存在结转两年以上的预算资金433.78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对2个县和2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4个项目结合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对2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交接,开展了第三轮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决策事项管理不规范。1个县2016年至2018年6月有475个项目未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项目未办理立项、国有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1个县2017年实施的120个县级重点项目中有51个未开工,46个未按期完工;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存在无立项批复、无环评手续、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

(二)预决算管理存在问题较多。1个县有违反预算调整程序追加预算1.26亿元,应缴未缴国库2.03亿元,预算支出挂暂存2.51亿元,违规更库3994万元,违规退库6640万元等问题,导致财政收支失实。1个县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大部分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不规范,违规退库1183万元,应缴未缴国库6345万元。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存在漏洞。6个单位少计提缴纳税金及附加536.50万元。3个单位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384.93万元。9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723.14万元。3个单位坐支非税收入408.97万元。8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712.96万元。5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407.52万元。3个单位账外资金4048万元。11个单位原始凭证附件不全1675.37万元。5个单位专项资金162.5万元未按规定使用。

(四)资产管理有待加强。12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08亿元。8个单位固定资产帐实不符6462万元。11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033.1万元。9个单位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1 .06亿元。10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3.43亿元。

(五)网络安全管理亟待加强。有6个单位存在12个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其中,3个单位有19个信息系统未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有3个单位分别存在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未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未制定数据安全专门管理办法、未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网络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等问题。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5个单位公务接待无附件明细等27.35万元,1个单位临时出国费用16.2万元报销不合规,3个单位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财物或报销费用。

(七)村居干部任期审计查出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全市共完成3367个村居3522名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消除信访案件299个,移送529人,处理处罚361人,其中留党察看25人,开除党籍18人。审计资金240亿元,查出违规资金51.60亿元,其中不合规票据1.96亿元,承包、租赁等合同不规范1.7亿元,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2.63亿元,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3.05亿元,村级资金代管不到位2.10亿元,账务处理不规范7.30亿元,付款手续不完善4.01亿元。

三、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审计情况

(一)“十强”产业政策审计。对市级和12个县区财政政策支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3个县区扶持政策分散在多项政策措施中,未形成系统的、完整的财政政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未完全发挥作用,截止2018年底,市本级仍有8.31亿元基金未使用;2个县区未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8个县区未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

(二)“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对11个县区2019年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发现:一是政务信息共享整合不到位。8个县区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不完善,部分县区还存在信息孤岛;4个县区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未能实现网上“一链办理”,有的项目同级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二是“一次办好”事项服务跟进不到位。3个县区存在部门单位和审批服务事项未进驻服务大厅的问题。三是基层政务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不完善。1个区尚未出台统一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目录。四是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1个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均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1个县政府与用水协会未完全脱钩。五是涉企收费管理不到位。6个县区存在违规收取保证金427.75万元、未及时退还保证金824.26万元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审计调查。对104家市属国有企业2016年至2018年发展质量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沂市104家国有企业合计资产1066.04亿元,负债593.58亿元,所有者权益472.46亿元。

1企业资产管理问题突出有40家企业资产盘亏1.43亿元,9家企业资产盘盈7557.98万元,19家企业待处理资产损失长期挂账7186.68万元,35家企业积压、闲置、待报废等不良资产7716.63万元,78家企业应收款长期挂账8.53亿元,有2家企业存有账外资产4566.61万元,29家企业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6578.99万元,16家企业对外投资14.43亿元未经集体决策或无相关部门审批文件,19家企业公款私存5310.69万元,4家企业违规出借资金1224.5万元,2家企业违规购置土地及房产1348.73万元,15家企业在建工程应转未转固定资产25.56亿元,10家企业少计资产8111.45万元,10家企业虚增资产2.79亿元,8家企业资产账实不符3452.59万元,15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3.68亿元。

2企业债务存在风险。有5家企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7.71亿元,5家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使用不规范17.62亿元,4家子公司出借银行账户为集团转款18.51亿元,17家企业应付款项长期挂账1.97亿元,10家企业存有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及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12.99亿元,2家企业实际借款利率高于合同约定利率。

3企业利润不实。本次审计共查出企业少计收入、多计成本等造成少计利润5.89亿元;72家企业因少计收入等原因造成应缴未缴各项税金及附加2.80亿元;32家企业2016年至2018年应交未交国有资本收益5926.68万元;6家企业未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15.13万元;36家企业投资225个下属单位累计亏损2.76亿元。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审计调查。对2018年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数据尚不够完整和准确;部分县区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有4个县区未按规定修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资金85.87亿元;个别县区募集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地方政府未来偿债压力大,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缓慢等。

(二)市属4家融资平台公司审计。2018年对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家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发现:一是资金管理方面,1家公司未归还银行债券本金,资金闲置4亿元;1家公司融资闲置3200万元;1家公司未按债券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7.27亿元;1家公司改变资金用途5000万元;1家公司过桥还贷资金1.61亿元逾期一年以上未收回。二是财务收支方面,1家公司应收未收租金和借款利息1.24亿元;4家公司少计收入或多计成本,造成少计利润7.49亿元;4家融资公司少缴各项税费2692.99万元;1家公司应缴未缴国有资本收益16.29万元;1家公司未按合同兑现投资收益3107.48万元。三是项目建设方面,2个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五、民生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惠农补贴“一本通”审计。

对省审计厅下发的临沂市2017年和2018年惠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疑点数据情况进行了核查,查实疑点52931条。一是主管部门在各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上方式不统一,12个县区惠农补贴发放一户多卡现象较普遍。二是2个县区未通过“一本通”发放惠农补贴项目。三是2个县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放补贴资金。四是1个区“一本通”存在混淆发放资金类别和超地籍面积领取农业补贴的行为。

(二)精准扶贫审计。

对各县区2017年至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抽查56个乡镇及所辖的195个贫困村,延伸285个项目,入户调查647户,抽查各类扶贫资金5.63亿元。

1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12个县区存在“重专项扶贫,轻行业、社会扶贫”的问题;4个县区扶贫机构未有效发挥统筹协调行业和社会扶贫工作、推进“三位一体”扶贫机制建设的牵头作用;4个县区部分扶贫项目以现金形式发放扶贫收益;2个县区未按照“五个一批”的政策要求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和扶持。

2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方面4个县区未按时拨付资金1387.69万元;6个县区“慈心一日捐”未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3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8个县区部分扶贫项目未按时完工、验收不规范;11个县区部分扶贫项目闲置、停产,未达到预期收益目标。

4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改厕工作方面。2个县区改厕工作未按时完成,3个县区未建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三)安居工程审计。

对临沭、郯城、平邑3个县2018年度1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和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了审计。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2730.08万元,安居工程资金闲置2755.12万元,拖欠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款148.41万元。

2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方面。违规将道路扩建项目纳入棚改计划,棚改安置项目未按计划实施,被拆迁居民保障不到位。

3安居工程住房建设管理方面。4个公租房项目开工建设超过三年未建成,未按土地用途建设,并违规享受规费减免7.26万元,未经批准调整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4安居工程分配使用管理方面。2个公租房项目改变用途、闲置未用343套,有56户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不到位。

(四)“温比亚”台风抗灾救灾审计。

2018年对临沂市“温比亚”台风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温比亚”台风造成9个县区受灾,全市共收到、筹集抗灾救灾财政性资金5600.2万元、捐款捐物折价337.57万元,全市共发放和支出抗灾救灾补助资金及物资折价4951.38万元,结存资金986.39万元。个别县区存在拨款和发放补助资金不及时的问题,其中3个县区救灾补助资金发放缓慢147.91万元。

(五)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审计。

2018年对市本级(含临港经济开发区)和兰山区、郯城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重要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18年3起较大事故未及时提交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个别县区未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与有关方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部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缺失。未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培训计划和方案;个别县区未及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未依法对企业申报职业病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

3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14家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一企一册”备案,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内容不全面,未建立建档监控制度、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18年,组织对2个县及市林业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1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建设用地规模超过规划数1010.48公顷。批而未供2年以上土地1607.75亩,有11宗出让土地闲置,面积421.71亩。

2水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未编制完成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水功能区划,未核定各类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未提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部分水环境断面质量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地下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部分企业外排废水水质不达标;部分园区建设项目未办理水资源论证,部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部分自来水管网老化严重,漏水率高达22.49%,未按规定对自来水供水主管道进行改造;未按要求封闭企业自备井,部分企事业单位无许可证取水。

3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6个县区未完成中央森林抚育、中央沿海防护林、面上造林绿化等任务;2个县区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170万元未发挥效益;9个县区违规占用林地33.8公顷;5个县区无证采伐林木1578.4立方米;4个县区毁林开垦3.7公顷。

4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个县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未达到自定改善目标,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对个别企业监管不到位。

5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部分矿产控制指标未纳入规划,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严,部分企业超采建筑用石灰岩43.6万吨,超采铁矿235.89万吨。个别县未按期完成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

(二)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总体规划未完成报批、审批程序不完整、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未编制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区内物种和主要保护对象变化缺少必要科研监测和调查、旅游名胜风景区未制定依法有序退出方案等问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我局对临沂火车站、市中心医院、市高级财经学校、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北城新区一期、北城新区二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未按合同工期开工、立项报批手续不完备、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对市直30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复审,发现存在工程造价不实,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等问题,审计448个单体工程项目,共审减工程造价2.42亿元。

八、审计整改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统一组织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共涉及全市审计项目4284个、审计查出问题23670个。截至5月15日,己整改问题22935个,占审计查出问题的96.89%;未整改到位问题735个,占审计查出问题的3.11%。其中“回头看”期间,完成整改问题184个,上缴财政收入1.26亿元,追回出借的财政资金258.46万元,拨付滞拨资金7748.17万元,规范固定资产管理1733.09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5536.10万元,推进化解财政资金风险、环保治理、项目建设等非金额计量事项71项,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相应制度办法146项。

对本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市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对各项审计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线索24件,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9件,移送主管部门15件,已有9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其中党纪处分8人。对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已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审计专报。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24件次,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并建立防范制度。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整改,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并将具体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实施“十优产业倍增”计划,强化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保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一次办好”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机制,严格履行程序,推进项目进度,落实配套措施,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勇于先行先试,依靠创新驱动,激发内生增长的活力和动力。把稳增长放在首位,实施腾笼换鸟,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给新经济发展留足空间。规范企业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完善财务管理和收支审批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和资产质量。

(三)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格规范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强化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按照“八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推进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扶贫资金投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完善各项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支出。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强化民生领域监管,健全完善各类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新时代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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