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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sjj/2023-00000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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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临沂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临沂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3日在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李枝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21个部门单位2019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持续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在全年减税降费80亿元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8%,支出增长11.2%,新增政府债券95.2亿元,督促各级消化结转结余,全年共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13.2亿元。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共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42.4亿元,保障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强化统筹整合,不断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全市各级财政民生支出572.4亿元,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3%,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7.3%,农林水支出增长17.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33.8%,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4.1%。

——严把资金支出关口,强化管理提效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聚焦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压实主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财政局提供的决算草案显示,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49.2亿元,支出总量54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33.1亿元,支出总量30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24万元,支出总计57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9亿元,支出40.1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0.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市财政在编制2019年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时未将上年度部门单位结转结余2.75亿元编入年初预算。城建支出11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预算部门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9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三是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至2019年有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公共安全保障资金计2294.81万元未及时分解到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5亿元未按时限下达。四是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截至2019年底,政府性基金预算应调入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547万元,应统筹未统筹4个部门单位两年以上财政资金322.92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479.03万元。五是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2019年市本级有13个预算单位五项经费未压减;有9个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867.93万元,大于年初预算的10%,2019年预算未相应核减。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待加强,2019年市级300万元以上77个项目中,开展绩效评价的21个,资金额9.61亿元,占项目总数的27.27%,占项目预算资金的20.61%。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上半年,结合经责审计和跟踪审计,对21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对6个单位进了现场核查。按照五年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要求,完成了每年覆盖率不低于20%的工作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

一是预算编报不完整。9个单位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058.36万元未纳入2019年预算。二是预算执行力不强。8个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三是决算数据不实。6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造成决算数据不实1.92亿元。四是收支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1个下属单位资金和账务未纳入预算管理591.49万元。五是拨付资金不规范。1个单位2017-2018年将财政核拨的维护费二次分配,拨至下属单位报销支出1.5亿元。

(二)财务收支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5个单位绩效管理不完善,未编制绩效目标或未进行绩效考核,涉及项目资金3.7亿元。二是9个单位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163.06万元。三是3个单位无依据收费1959.84万元,5个单位或少计、少征、少缴收入和税金等共计3.08亿元。四是6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4.63亿元。

(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55.19万元。二是资产核算不规范。8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9亿元。1个单位资产出租未经评估206.76万元。1个单位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749.76万元。4个单位资产长期未清理183万元。6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2.51亿元。三是资产使用管理不严。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1584.46万元。1个单位部分工程楼层闲置,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1个单位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不完备54.08亿元。四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2个单位违规处置资产439.2万元。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

一是支出不合规。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646.13万元。二是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4个单位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620.88万元,2个单位违规占用和配备车辆13辆、占用公用房4718.7平方米。三是制度执行不到位。6个单位公务费未实行“一次一结账”27.65万元;2个单位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租赁17.03万元。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下半年以来,对兰山、沂南、蒙阴3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和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开展了第三轮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镇(街)部门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区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经济方针政策方面

部分县区2019年推进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一链办理”工作规程,未组织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考核,乡村振兴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较低。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

部分县区在解决大班额目标任务时,学校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有13个中小学“全面改薄”改扩建项目未完工、10个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按时完成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的任务。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

部分县区2017年至2018年有2个“十强”产业项目未竣工,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部分城建项目未经招投标,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未建立县产业引导基金的绩效考核制度。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部分县区2018年底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13.92亿元、虚列支出挂账7.16亿元、人为调节财政支出7.72亿元、坐支未纳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96亿元、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1.87亿元、35个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估、政府采购超预算21.82亿元。

5.民生保障方面

部分县区69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期建成,500套安居工程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一本通”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个别县区扶贫产业项目建成后实际收益率低于6%的预期收益率,涉及资金442.32万元。

(二)村居审计及镇街经管站代管资金审计。

1.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全市共完成3641个村居3699名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308.18亿元,查出违规资金102.27亿元,占比达33.19%。其中:坐收坐支1.19亿元,不合规票据2.20亿元,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和账实不符2.52亿元,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5.70亿元,账务处理不规范21.97亿元,付款手续不完善7.91亿元,其他60.78亿元。

2.镇街经管站代管资金专项审计。2019年,对7个县区74个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代管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居集体资金代管不到位。有4个县35个经管站挤占挪用代管资金2.56亿元,相关镇街目前已收回2.23亿元;3个县6个经管站使用大额现金支付6373.8万元;3个县32个经管站代管资金账户利息950.55万元未分配到村居。二是代管收支管理较乱。5个县区30个村居集体收入上交不及时4648.16万元,2个县6个村居坐收坐支106.05万元,3个县区12个经管站不合规票据683.53万元,4个县区11个经管站支出手续不全552.48万元,3个县区5个经管站不合规支出57.49万元。三是资产资源管理亟待加强。2个县7个镇街未建立村居资产资源登记台账,5个县区12镇街对62个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合同协议监管不到位。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截止2020年3月底,个别县区财政未及时拨付资金817.17万元。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截至2020年3月底,个别单位支出未登记会计账簿。三是募捐和捐赠行为不规范。11个镇街(经开区)应开具未开具捐赠票据484.10万元。

(二)医疗保险审计。

对全市2019年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有34名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应保未保,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真实、虚列支出、医务管理混乱、拖欠药品供应款、药品违规加价等问题。二是基金筹集不合规。市本级及5个县区未执行优惠利率减少收入258.58万元;全市共有1238家单位欠缴1.35万名职工医保7125.90万元、大病保险39.78万元;有2125个单位8707人存在医疗保险缴费断档情况;全市共有1.54万名已死亡人员参保缴费1129.77万元,导致财政多补助支出1070.23万元。三是基金结余和支出不规范。2019年市本级职工医保累计结余19.31亿元,结余数超规定要求;个别县区医保局虚列医保基金1.03亿元,导致当年医保基金收不抵支1722.96万元;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超支挂账684.98万元。审计抽查还发现全市共有55人在待遇等待期内报销住院费用37.87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对费县、沂水、莒南3个县2019年度棚改和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截至2019年底,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228万元尚未拨付;债券资金3.29亿元未拨付到位;货币化安置补偿款73万元尚未发放到位。二是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方面,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不全,6个项目未办理建设手续、未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未将非本地户籍住房困难群体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四)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专项审计。

2019年,全市共对5个县区65个乡镇民政机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审计资金6.85亿元,查出违规资金5115.86万元,其中:资金闲置或滞留1475.99万元,超范围发放补助77.31万元,其他资金3562.56万元,已整改资金4861.92万元。

五、“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

对12个县区和高新区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6个县区未保障免收学前教育政策所需资金161.17万元;5个县教育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111.43万元。二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2个县区61人次贫困户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个县区210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41.68万元;4个县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12954人次、232.84万元;3个县区应由财政负担的特惠保险资金2424.32万元未拨付到位;2县区未及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特惠保险进行理赔,涉及7872人次、723.66万元。三是脱贫稳定性及长效机制建立方面。9个县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涉及1273人次;3个县未出台即时帮扶机制或机制不健全。四是扶贫资金改革管理使用方面。2个县区财政扶贫资金闲置2068.5万元;1个县未发放富民生产贷贴息79.87万元。

(二)污染防治审计。

2019年下半年,对兰山、沂南、蒙阴3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资源污染防治方面。存在3条市控河流水质不达标、未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再生水循环利用办法、15个行政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部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部分企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三是其他污染防治方面。存在未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不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

对2019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市本级及4个县区政府债务资金10.75亿元未及时发挥效益;3个县区未及时安排使用债务资金6.42亿元;市本级及7个县区政府债务项目未实行绩效管理;个别县区债务资金偿还压力较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不完整。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审计。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市级9个省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仅69.3%,其中4个项目进展较慢;天然气直供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减免电子证书费用。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力度不够。3支基金未完成募集,建筑建材、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金融4个产业没有基金支持;2018年至2020年,临沂市35个省重点项目和77个省优选项目中,仅有2个优选项目获得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三是部分投资损失、闲置。3家企业面临破产或停工,2.18亿元的投资面临损失;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闲置7.69亿元。

(二)“一次办好”政策审计。

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问题依然未能解决,市、县两级各系统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部分部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和审批系统整合工作推进缓慢,使用率较低;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仍存在“二次录入”问题。二是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市不动产交易系统与登记系统数据信息共享不到位;市级不动产登记交易的办理环节问题较多,未与购房发票信息、户口信息实现共享,办证估价标准不统一,受理时间较长;窗口人员未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人员。三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个别县区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768.58万元、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22.23万元、未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12万元、违规收取证件照相费126.71万元。四是政务审批与服务保障方面。2019年应付未付企业土地竞买保证金孳息318.61万元。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审计。

一是应编制未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虚报工程量。二是个别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建设缓慢。三是部分项目建成设施利用率低,农村清洁取暖、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未有效发挥效益。

(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审计。

一是3个县区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二是个别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不完善。三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培训,17家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规范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市级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计划批复方面。有6个项目未按照规划计划时间实施,涉及计划投资2.67亿元。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工程应招未招标685.16万元;已发包再次分包2755.19万元;虚假招投标463.99万元;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1185.10万元;无招标资质自行招标2494.32万元。建设项目未办理开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三是合同管理方面。未按中标价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时间。四是工程造价结算方面。建设项目存在结算不实、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等问题,审减工程造价2.26亿元。五是建设资金管理方面。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1.44亿元,欠缴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1.12亿元,对外长期借款应收未收本息4602.84万元,应缴未缴税金1.28亿元,往来款长期挂账6441.62万元。

八、审计移送和整改情况

对本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对各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87条,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26条,移送主管部门61条。对以上查出问题,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整改,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并将具体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非税收入要及时、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抓好预算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加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支出效能管理,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着力补齐短板,高标准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继续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健全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各类扶贫资产的管护运营力度。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政策,健全保障措施,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完善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加强对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债务风险管控,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对当前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严密监控,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加快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项目质量和落地效率,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抓好跟踪调度和全程服务,聚焦就业、住房、医疗、社保、教育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审计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焦推动“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新时代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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