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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6日在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 李枝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17年8月24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临沂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的审计工作,提出了适应审计体制改革、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结果利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注重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17年市委书记、市长11次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做出批示。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整改主体、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推动建章立制等要求,并批转了《中共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市政府将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实行整改追责问责,审计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要求,着力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为了保证整改质量和成效,成立了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督查工作任务,抽查并核实整改工作真实性,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设立审计执行机构,加强审计整改动态跟踪,建立审计台账,向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对重点部门和县区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提高了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狠抓整改工作,完善有关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有的倒排整改时间表,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有的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实施跟踪问效追责;有的举一反三,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将整改情况纳入工作和绩效考核,确保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临沂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截止11月末,有关部门单位共纠正问题资金54.38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45条,制定完善53项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131起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0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一)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县两级已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有关县区正在制定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莒南县、兰陵县已完成城市地下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县区已陆续开始编制计划。蒙阴县政府与部分乡镇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临沭县编制了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沂南县政府编制了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市级已编制《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临沭县已编制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草案,平邑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目前处于论证及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沂南县年底前将完成《沂南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出台。河东区政府起草了《河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三是政策落实基本到位,各县区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已纳入计划,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兰山区在新建小区已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处,临沭县、平邑县分别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

2.关于资金筹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资金已全部征收入库。莒南县、临沭县、蒙阴县、沂水县已全部征收欠征的排污费293.44万元,莒南县已将罚款140万元缴入国库。二是项目资金已整改拨付到位。河东区、平邑县、沂水县、沂南县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沂南县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已按照50%的比例计提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河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1.7万元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进度缓慢的问题得到改观。截至目前,45个项目建设大部分已完工,未如期开工的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部分工程建设程序正在规范。二是兰山区、临沭县、平邑县养老机构入住率正在提高。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执行和盘活存量方面

一是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清算后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二是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的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局除社会福利院因征地清障原因,未能按时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外,其他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是关于未按规定调减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安排2017年部门预算时,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员定额体系,已按照各预算单位人数和定额标准确定公用经费金额。

四是关于部分结转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该部分政府性基金全部列入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陆续实现了支出。

五是关于落实盘活存量资金政策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市财政局应统筹未统筹的存量资金1.97亿元,经过进一步核实,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2.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兰陵、平邑、蒙阴、郯城四个省财政直管县分别出台了《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等10个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办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是关于调节收入结构和规模的问题。4个省财政直管县已将未及时缴入国库和违规退库的非税收入4.07亿元缴入国库。

三是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平邑县出台了2个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管理制度;郯城县全部资金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兰陵县对实有资金账户进行了清理,清户资金已缴财政专户。

(三)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征税款1987.48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及相关地税分

局已对少征的税款进行了催缴,截至目前,已经清缴入库1583.89万元,其余403.59万元税款正在进一步催缴中。

2.关于提前征收税款195.34万元的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分局已全部整改,其中办理退税174.65万元,抵顶税款20.69万元。

3.关于车船税异地入库的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财产保险业车船税征缴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征收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征缴车船税。

4.关于企业欠缴税款9293.68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及相关地税分局已对欠缴税款的企业进行了催缴,截至目前已全部征缴入库。

(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各部门单位主要通过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及用途、上缴国库、上缴税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调整了相关账目,整改资金7610.53万元。个别未整改的问题,各县区、各单位正在加大整改力度,如蒙阴县制定了《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方案》、市残联制定了《关于对2016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的通知》和《关于征收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等。

2.关于资产管理和核算有待加强的问题

24个单位已将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记、进行清理核减2394.11万元,往来款已清理8638.41万元,其他往来款和出借资金正在积极清理。

3.关于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13个单位已进行会计调整,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开支范围,有的单位制定完善了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的管理制度。2个单位列支或垫付业主费用423.46万元正在收回中。

(五)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设备闲置的问题

兰陵县、费县、沂南县闲置的5个水厂供水设备,已按规定移交乡镇管理使用。1个单位中水回用工程设备正在加快建设,1个单位已与相关单位协商代管运营事宜,1个单位已将部分治污设备转移到新厂区继续使用。

2.关于项目建设未实现目标的问题

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对老城区合流制管网的改造,目前已建设3个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设施。

3.关于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费县、平邑县出台了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目前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资金993.34万元,其中费县432.6万元、平邑县560.74万元。二是沂南、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配套资金1186万元不到位的问题,经进一步核实,因该工程是2015年的项目,且市级以上拨付资金已满足工程资金需要,2个县不需进行资金配套。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规模。2017年,市财政局选择了19个重点支出项目,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市级资金规模9.57亿元,比上年增加4.44亿元,增长87%。二是规范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制定了《临沂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优化流程、细化规定,促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蒙阴、平邑县出台了《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通知》等4个制度办法,郯城县将5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兰陵县已对所有列入财政预算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不当的问题

兰山、沂水、沂南等9个县区闲置、滞留延压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均已拨付;兰陵、沂南、蒙阴、临港4个县区已全部退还违规收取的农户种植押金;河东、费县、莒南等8个县区已收缴骗取、套取的扶贫资金716.53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各县区制定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14项规章制度。

2.关于扶贫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的问题

郯城、费县、经开区等12个县区通过加强项目监管等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110个扶贫项目已完工并组织了项目验收。全市16个县区通过履行项目变更手续、建章立制等方式,规范完善368个问题项目的管理,制定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

3.关于扶贫贷款和互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罗庄区、河东区规范扶贫贷款资金3520万元;兰陵、临沭、临港三个县区已收缴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12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罗庄、沂水、蒙阴等8个县区通过建章立制、撤销扶贫互助协会、收回资金等方式规范互助资金167.21万元,沂水、平邑、临沭等6个县区已收回逾期互助资金,制定完善2项规章制度。

4.关于资金项目绩效收益不高的问题

河东、沂水、平邑、莒南、临港等县区通过加强项目论证与分析、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沂水、沂南、蒙阴三个县已收回超范围发放146人的扶贫收益26.63万元。制定完善2项规章制度。

(七)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关于规划编制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将根据周边生源状况,适当控制超适宜规模学校的办学规模。在分配上级专项资金时,充分考虑了解决大班额问题与“全面改薄”重合项目的因素,确保在分配上级专项资金时不重复测算。

二是关于项目建设验收方面的问题。目前,兰陵县4所学校建设用地问题已经解决。各县的 “四证一书”手续已基本齐备,个别项目正在积极完善。56所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学校中,绝大部分已经按程序整改补办了消防和竣工验收手续,个别项目正在积极办理。

三是关于均衡配置师资方面的问题。河东区、兰陵县通过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师调动、教师交流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教师等方式解决了部分学校缺编问题。河东区教体局及相关学校已采取教师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妥善解决教师结构不合理、不参与教学的在编教师数量偏高等问题。

四是关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兰山区38个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2016年11月以来,已争取省、市专项资金1.48亿元用于各县区解决大班额问题项目建设;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采用ppp融资建设模式等,较好保障了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已累计发放贷款36.34亿元;国土部门已安排专项用地指标2368亩,并对选址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项目用地进行了调整,解决大班额问题项目用地得到了基本保障。兰山区部分学校的教学楼等项目已完成,被挤占的学生运动场地已恢复使用;今年秋季开学后,相关县区已通过重新划定招生范围等方式对18所学校的原有生源进行分流,切实降低了在校学生规模和平均班额,初始年级已经基本消除大班额,其余年级已经基本消除超大班额。

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沂南县已印发《关于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郯城县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全部转为就地实物安置,平邑县拟将该项资金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各县区已拨付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收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专项建设资金等1.67亿元,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已将手续费4173.84万元上缴财政。因未达到工程进度,河东区公租房项目尚有130万元未拨付到位。

三是关于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县区已补办了基本建设审批和招投标手续,居民得到回迁入住,公租房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分配。个别项目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是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运营不规范的问题。已取消70户不符合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清退住房18套并追回补贴资金;取消115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造价不实,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的问题

对蒙山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东风东关片区、北城新区一期建设工程、临沂一中北校区建设项目的高估冒算问题,相关项目已严格按照审计结果拨付工程款,其中核减东风东关工程进度款1.28亿元、审减北城新区一期建设工程1039.69万元、审减临沂一中北校区建设项目3803.72万元。

2.关于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已终止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并且进一步完善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解决居民尽快回迁问题。

(九)金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情况

截至目前,产业引导基金已投出资金2.01亿元;在被投资企业资金闲置和投资企业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金的问题均已整改。

2.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情况

截至目前,涉农贷款统计不实、发放中长期贷款未落实分期偿还、信贷资金被挪用、评级授信不规范等问题已得到整改,违规向房地产行业发放贷款已整改规范,全额收回4家企业贷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的问题,农商行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整改,并对前期借新还旧贷款欠息进行积极清收。

(十)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村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第二轮村居审计取得实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改问题资金92.25亿元,占总问题金额的74.95%。其中9.57亿元未到位村级代管资金已全部到位、未入账收入1.13亿元纳入村级账务、补缴税款0.6亿元、收回应收承包费租赁费1.75亿元、规范账务处理19.51亿元、完善付款手续7.41亿元。各县区、镇街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相关的制度办法85个。真正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的运行,用审计监督“治未病”,提高了村居干部队伍的管理治理水平。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主要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的问题属于改革统筹推进的事项,需完善相关政策;有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影响及时整改;有的问题存在历史遗留原因,需要逐步梳理解决;有的问题受工程进度限制等特殊原因,致使整改不彻底。

对以上问题,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被审计单位应当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清单销号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账销号,并适时开展审计“回头看”,确保改到位、不反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加大公开力度,除涉密事项外,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在相关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对涉及体制机制等原因整改难度较大的事项,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综合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落实,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报告完毕。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