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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ajj/2019-000006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问题及整改 | 发布日期 | 2019/07/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专项评估督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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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下旬,我市组织开展了对2016年至2018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督查。评估督查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继勇、局党组成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刘彦信带队,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和安全生产专家参加。 评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问询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分两个组对全市13个县区,1起重大、9起较大和2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督查。评估督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2018年9月份以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落实刑事处罚、停产整顿和联合惩戒三项制度的情况。 评估督查组对各相关县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针对性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省安委会即将开展的事故评估督查工作,认真周密准备,对照评估督查要求进一步开展自查自改,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二要强化落实。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切实把刑事追责、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三项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事故警示作用。三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健全事故责任追究跟踪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司法部门间的衔接联动,强化工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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