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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督查整改情况

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政府方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梳理督查反馈问题,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79(一)培育一批优势品牌,推进“品牌临沂”建设

1.推动省级以上品牌创建工作,举办了二期全市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培训班,全市近300余家企业参会;

2.组织10家企业参加省局举办第一期质量管理提升培训,推动品牌高端化建设;

3.组织全市237家企业申报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及山东知名品牌培育认定工作;

4.积极发动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组织全市90多家重点企业参加2019品牌临沂发展大会,开展品牌交流,努力培育优势品牌;

5.组织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及部分“四新”经济企业参加全省质量提升座谈会;

6.结合质量强市建设实施全市品牌建设调研。

180(二)发挥质量品牌典型带动作用

1.制定了2019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结合品牌建设举办了全市骨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暨品牌高端化培训班,全市近200家企业参会;

2.启动了2019年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累计有32个组织、25名个人申报,经过召开资格审查座谈会后,选定20家组织及20名个人进入技术评审,现已完成现场评审工作、陈述答辩及满意度测评环节;

3.积极发动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召开“2019品牌临沂发展大会”。

4.组织举办了临沂市第一期“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培训班,200余人参加培训,促进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

181(三)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1.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标准攻坚工程。一是推动企业对标达标。截至目前,全市共206家企业在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填报对标方案37个,发布对标结果228个,在百千万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全国排名暂列第十二,在全省参与行动的五个城市中暂列第一名。二是强化调研分析。聘请中标兴质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市十优产业进行标准化评价分析,从专业角度摸清产业标准化的底数;三是推动工业标准建设,2项肥料领域国际标准正在起草;四是推动试点项目建设。临沂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国家级)27家试点全部通过第三方验收。

2.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提升工程。重点在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标准化培育和试点示范。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建设,发布国际标准2项,其中中医药金银花国际标准填补了我市主导编制国际标准的空白;二是强化标准分析。对全市13种特色农产品开展标准分析,13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全面铺开,目前已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胡阳西红柿》等特色农产品团体标准4项;三是加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国家休闲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兰陵)等3个国家级、云蒙湖生态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等8个省级试点项目待验收;四是推进标准创新平台(基地)创建。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兰陵)已上报国标委。

3.实施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引领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冷链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4个国家级项目已提交评估申请,临沂设施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等12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

4.实施沂蒙红色文化标准创新工程。将新时代沂蒙红色文化发展实践成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标准,推动沂蒙精神发扬光大。发布《基层双拥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规范》团体标准1项。沂蒙红嫂纪念馆服务标准化试点、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历史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等4个省级试点项目完成验收工作。

182(四)健全“临沂标准”体系

1.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完善临沂特色农业标准体系。一是加强科研创新,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作用,推动临沂大学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团队围绕金银花、丹参等中药材开展中药材质量控制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目前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两项,其中中医药金银花国际标准填补了我市主导编制国际标准的空白,另有《中医药-北沙参》国际标准已立项,正在制定中;二是注重农业标准分析研究,组织各县区对全市13种特色农产品开展标准分析,厘清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需求;三是推进农产品团体标准制修订,目前已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胡阳西红柿》等团体标准4项。

2.围绕沂蒙红色文化领域,强化红色标准孵化力度。推进相关部门以沂蒙精神为核心,对沂蒙红色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以及新时代沂蒙红色文化发展实践成果进行总结提炼,重点对沂蒙红色文化理论研究、红色旅游、中小学红色教育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推广。目前已发布《基层双拥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规范》团体标准1项。

3.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开展标准创新应用推广。围绕“十优产业”,开展标准提档升级,引导企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扎实开展百千万对标达标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206家企业在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填报对标方案37个,发布对标结果228个,在百千万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全国排名暂列第十二,在全省参与行动的五个城市中暂列第一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我市十优产业进行标准化评价分析,从专业角度摸清我市产业标准化的底数,制定深入推进标准化改革的对策。

4.围绕公共服务领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目前《塑料助剂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等3项地方标准已报批。

5.围绕标准化保障机制,完善标准创新激励机制。市政府11月8日正式印发了《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对于更好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激发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83(五)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机制,制定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制定了市局2019年度工作计划(临市监字[2019]158号),各县区局都制定了各自的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转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制定了《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场监督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市监信字[2019]267号)。

184(六)组织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监督工作

市局印发了《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转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系统开展了2019年度双随机第一次抽查工作,共抽查市场主体1921户,市场主体的检查率和录入率均为100%。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特殊食品、计量、保健品、学校食堂及养老院食堂等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市局完成了183户市场主体检查工作并进行录入公示。全市系统完成了2019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市场主体1.44万户,录入率和检出率均达到100%。

185(七)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开双随机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代市政府起草了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制度文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于10月份制定印发了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联席会议制度和抽查事项清单。

2.制定了机动车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机动车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机动车检测机构14家。

3.牵头制定联合抽查计划,计划各成员单位年内发起或参与一次联合抽查。

186(八)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与应急局、住建局联合开展电梯安全管理;与公安局、教育局开展校园食品、学生被服用品;与卫健委协作开展医院、诊所、药店等处方药整治,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活动,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

187(九)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今年来,个别县区在部分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过程中,阻挠、抗拒执法,影响了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通过与司法部门联合,对工作专项部署,促进执法效果的提升。

188(十)构建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综合监管体系

对市场监管领域的职能、人员状况、履职能力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组织人员研讨,市县所三级风险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在试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促进全市工作的开展。

189(十一)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1.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1285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08份,查扣问题食品货值49289.68元,立案查处案件112起,罚没42.16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1件,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59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2257户次,抽检食品3790批次,约谈700户,责令改正1079户,立案查处47起,已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3028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28场次。开展以蛋白饮料、风味饮料标签虚假标识、粉丝粉条、面制品、桶装饮用水、易与特殊食品和药品混淆的普通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生产企业1331家次,食品小作坊23家次,排除隐患问题100个,立案83起,罚没款85.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1家,取缔黑窝点2家。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98家次、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6200家次,下线355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103份,整改率达100%,约谈网络订餐平台53次;7-10月份,由县级干部带队,市各相关部门先后两次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调研,详细了解食品整治情况,全力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立食品领域刑事案件128起(涉互联网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1人,刑拘295人,打掉犯罪团伙41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4处,涉案金额3091万元。

2.安排抽检监测任务22255批次,现已完成监督抽检18605批次,合格率达95%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完成评价性监测3100批次。受理异议、复检17件。处置省内外监管部门通报问题食品31批次,向省内外监管部门通报问题食品42批次。保健食品“五进”宣传。至11月中旬,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次数727次,发放宣传资料近近70000份,播放科普视频80余次,举办科普讲座18次,发放评估问卷1700余份,发送公益短信10000余条,张贴海报3450份,媒体报道25次,受众近198000人。

3.开展了省级种植业4个季度监督、风险监测工作和市级风险监测、例行监测工作共抽检1440个样品。开展2019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2019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积极参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190(十二)组织开展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创建成功

1.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提升源头治理和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水平,对学校周边、网络订餐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2.在省食安办中期评估中,我市取得参与创建的三个市第一名的成绩。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