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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sjj/2022-000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问题及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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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在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 周东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临沂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督导、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把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把督促整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在工作中强化督导调度,紧盯时间节点,突出重难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审核原则,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将整改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行业系统内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成效良好。 截至2021年12月中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75项问题,已整改到位314项,其余61项整改正在积极推进。通过整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调整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95.9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10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问题。市本级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已将部门单位结转结余全部编入年初预算;7个单位自2021年起,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已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编制。 二是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项目资金分配问题。2020年部门预算结转项目资金875.66万元已于2021年12月中旬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三是预算支出不规范的问题。11个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范围,对各种支出项目进行合理预算,控制支出,确保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至2021年11月已完成整改金额8887.68万元。 四是非税收入未缴国库的问题。4个单位将罚没收入、利息收入等822.93万元上缴国库。 2.财务管理方面 2个单位完善了审批流程,严格把控大额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并将缺失的材料补充完整;4个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对,查清挂账原因,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同时建立往来款的定期核查和清理制度。 3.盘活存量资金方面 市本级专项资金账中财政风险金、城市建设资金、财政事业费等10项统筹不到位资金2.24亿元,已于2021年7月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市财政局制定《临沂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并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2021年1-8月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管理流程,通过集中评审、专家论证等方式,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5.综合财务报告方面 一是填报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做好资产入账工作。 二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由于2019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已上报,无法修改原报告,该问题已在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进行了整改披露。 6.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不实不清的问题。5个单位对于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逐一核实核销,调整有关账务,确保账实相符;对车辆权属、房产产权等问题进行变更及明确。 二是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及涉密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采购方式,确保购买服务事项程序规范、过程合规。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政府专项债券和新增财政资金审计 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本级以及5个县区的9个项目均已开工,专项债券资金4.55亿元已于2021年8月全部拨付完毕;市本级及4个县区的17个项目在审计指出问题后加快工程进度,剩余债券资金12.9亿元已于2021年11月全部拨付完毕;市本级和2个县区的5个项目所有手续目前均办理完毕。 二是资金分配和支付不及时。9个县区已根据《临沂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奖补资金5373.8万元;相关县区已将滞留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拨付完毕,并将省级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细化到单位和个人。 三是资金预算调整不规范的问题。5个县区新增财政资金已根据有关规定,调整预算方案,提报并通过市县常委会审议。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相关县区已开展线上“一链办理”业务,实现线上办理1万余件;2个县区已对接市级工程师进行端口测试,实现审批事项正常流转,制定了《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路线图》;1个县区召开专题会,建筑业协会确定新的收费标准,规范会费收费。 3.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相关县区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8月,工程均已完工并进行了验收;向上级汇报提交项目终止报告,厘清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责令有关公司暂时终止项目,现项目资金已收回上交财政专户管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对有关资金进行拨付,截至2021年9月2199.7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一是违规收支的问题。8家医疗机构已将多收取的医保基金全部退回,涉及患者个人多承担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正在退回;3个市直部门、3个县区社保基金存款已协调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补记利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资金已全部追回。 二是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自2021年1月起,除市外异地就医和手工报销之外,市内医院联网直报费用中所涉及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部分,医保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垫付,目前市本级、两个县区代垫的费用已清算完毕;相关部门已将应退费用及时退回个人账户。 三是违规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9个县区已追回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医保基金18.67万元,对跨省一票多报资金已下发通知限期追回,逾期转交司法部门; 7处卫生室通过虚开处方套取医保基金9.46万元已全部追回;相关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金已全部追回。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 一是医疗服务设施不完备的问题。1个县区已将乡村卫生室项目列为全县村卫生室全面达标工程进行整治,目前已达到标准化要求;1个县区已推进区域影像平台、远程心电、健康档案开放等相关工作,并成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在县人民医院建设使用后对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等功能。 二是医疗卫生人才配备及待遇保障不到位的问题。2个县区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全额保障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基层工作岗位吸引力,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待遇支持政策;通过设立定向招聘岗位、实行定向补助等措施,提高乡医待遇,吸引医学专业毕业生加入乡医队伍。 三是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2家定点医疗机构对2020年以前的总额预付超支承担挂账的医疗费用已处理完毕;16家医疗机构已付清拖欠的药品和耗材款共计1.21亿元。 3.促进全市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收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收回并使用滞留贴息资金696.09万元;市本级和1个县区已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部发放至借款人;市本级和5个县区已将上级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718.12万元退回财政部门;4个县区人社部门已向261家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8.32万元。 二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出台《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将多收321户的贷款利息16.97万元全部退还至个人;市本级将误报的创业担保贷款更正为消费贷款,向退休人员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转为经营贷款。 4.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区于2021年9月将893万元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901万元补助资金闲置两年的已收回财政部门,剩余150万元已拨付。1个县区已将3002.1万元债券资金归还;将148万财政资金拨付至棚户区改造项目;对152户公租房租金进行收缴,对未缴纳租金的承租户起诉处理;发放廉租补贴6.55万元。 二是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1个县区公租房项目于2020年10月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证已办理,2020年11月此项目已开始运营,招商企业已入住公寓;完成22个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改造。 (四)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工程项目目前已落实缺口资金3.12亿元;工程建设资金1.36亿元已拨付到施工单位,欠付工程款均已支付完毕。 二是工程价款结算或申报不实的问题。47个建设项目结算不实、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审减工程造价5932.04万元,有关建设部门已减少了该部分工程款的拨付。 (五)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国资国企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审计 相关企业印发相关考核办法,明确权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及其负责人薪酬;2家企业已向县财政缴纳国有资本收入148.89万元。 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对此,审计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认真全面听取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些问题整改受相关程序制约,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项目、房屋闲置等问题需要手续补全后才能完成整改。 (二)有些问题相关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整改推进不力。如长期挂账未清理资金问题涉及时间跨度较长,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需对其进行全面梳理、沟通磋商后才能尽快完成整改。 (三)有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人数广,完全整改尚需一定时间。如县区及乡镇医院医保超支挂账的问题,因部分医院挂账时间可追溯至新农合时期,整改过程比较复杂,需要逐步逐年划减;基层卫生院资产负债率高的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各卫生院制定还款计划后扩展筹资渠道,保证不举借新债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化解以前债务。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尚未整改事项,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将继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持续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全面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着眼解决问题,推动源头治理,为新时代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解读: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临沂市审计局 http://sj.linyi.gov.cn/info/1151/1149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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