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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sjj/2023-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问题及整改 发布日期 2017/01/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8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 李枝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情况

2016年8月22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临沂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责成有关方面切实加强整改,注重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林峰海书记、张术平市长等市领导先后11次批示审计整改工作。11月2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林峰海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专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研究。一是要求明确整改主体。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负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负督导责任。二是要求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要专题研究部署,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强化行政问责。三是要求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审计机关要定期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有关情况。四是要求建章立制。坚决避免审而不改,劳而无功,审计监督形同虚设;对于屡审屡犯的单位,要严明纪律,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警示作用,推动建章立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制度。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出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督办事项,督促审计整改。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和建议,着力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一是加强对整改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召开整改督查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二是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整改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向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下发督促整改通知,调度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着力促进审计整改。四是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查处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实效;对涉及全市行业系统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县区审计机关联合督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狠抓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采取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成立整改专门机构、将整改纳入绩效考核和内部巡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整改督促检查。各县区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也加强了对相关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三是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的再发生。

总的看,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在审计机关的积极督促下,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16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8类58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共纠正问题资金152.68亿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5.32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3.8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8.94亿元,拨付滞留资金18.2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5.3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62条,38个部门单位制定各项管理制度126项;审计发现的136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后,已有744人被依纪依法处理,追缴资金3.3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审计方面

1.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在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采取严格按规定时限下达预算,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等措施,加快了预算下达进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87.9%,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快于全省平均2.7个百分点。

2.部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金额过大问题。市财政加大对市直单位督促整改力度,预算单位加速支付进度。截至目前,大部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出,2016年底仍未实现支出的市级资金,将全部收回。市财政在安排2017年单位预算时,2016年底结转资金占2016年预算数超过10%的部门,按5%比例核减其2017年部门单位预算。

3.部分基金结余较大问题。市财政已将彩票公益金等8项结余大于当年收入30%的基金7.93亿元,统筹用于安排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4.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需加强问题。市财政已对超过2年以上的暂存款5.02亿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临财预[2016]31号)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结转资金,年底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缴入国库1.54亿元问题。市财政已将未及时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4亿元,全部缴入国库。

6.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1.48亿元问题。截至目前,各县区已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四项专项资金8958.84万元,仍有5841.16万元未拨付。其中,由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过少等原因,未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2841.26万元;由于资金申请过晚、培训人员不足等原因,未拨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981.73万元;由于工程进度慢等原因,未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604.76万元,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专项资金1413.41万元。

7.个别县区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39.66万元问题。截至目前,4个县区已收回25.04万元,2个两县区14.62万元正在催收。

(二)税收征管审计方面

1.少征税款8592.25万元问题。地税部门已对少征的税款进行了催缴,10个县区少征175户纳税单位税款8592.25万元,已全部清缴入库。

2.违规调节税收进度和代开发票资料审核不严问题。市地税局转发了省厅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和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严格税收征管。3个县区提前征收25户纳税单位税款2865.43万元,已全部抵扣后期税款;2个县区缓征2户纳税单位税款180.32万元,已全部征缴入库;市地税局已责成5个县区地税部门补齐了代开发票所需全部资料,并要求各县区地税部门严格代开发票申请审核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应拨未拨代征代扣手续费181.08万元问题。截止2016年9月底,2个县区地税部门已申请财政部门将未拨付的代征

代扣税款手续费181.08万元拨付到位。

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地税局按照省地税局《关于确保全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扩大宣传、跟进服务、简化手续、定期督查、绩效考核等措施,促进政策落实到位。地税部门已向符合减免条件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259户纳税人退税18.9万元。

(三)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截至目前,3个开发区已将2015年底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4180.95万元全部缴入国库;1个开发区对变更税种入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税种入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1个开发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已拨付资金1658.01万元,未拨付的532万元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1个开发区已按中国人民银行退库程序办理了600万元的合规退库手续,目前退库已完成。

(四)市级融资平台审计方面

1.投融资风险问题。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融资平台债务进行分期置换。截至目前,已置换融资平台债务56.94亿元,置换后的融资平台债务期限更加合理,债务利率由5%至8%降低到3%左右,偿债付息压力得到缓解。融资平台公司采取司法诉讼、组织专人上门催收等措施,回收借款6000万元,未收回的3.94亿元正在催收。

2.资金闲置问题。融资平台公司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战略目标,从市场找商机求发展,目前已投出市级产业引导基金11.12亿元。

3.投资项目收益低问题。1个融资平台公司已催收租金1000万元,剩余7850万元正在催收中。1个融资平台公司已对应收的190万元利息提起诉讼,400万元利息已于对方达成协议,年底收回。

4.虚增资产、负债和权益问题。融资平台公司已调整账务,冲减违规提取的融资管理费收入1.33亿元和资产负债4239.77万元。

5.少提各项税金329.41万元问题。3个融资平台公司已补提并缴纳了2014年至2015年的各项税金329.41万元。

6.账实不符1713.2万元问题。1个融资平台公司已调整账务减少无形资产997万元;1个融资平台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对以前年度抵债资产716.2万元予以核销。

7.往来款长期挂账9.24亿元问题。1个融资平台公司长期挂账8.71亿元,为政府长期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挂账资金将得到逐步解决;1个融资平台公司长期挂账5258.84万元,为历史原因形成,正按程序报批,逐步清理。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部分工程项目未招投标问题。截至目前,262个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157个项目1.72亿元资金未招标的问题,已移送住建部门进行处理,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处理过程中。

2.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手续问题。1个项目单位的5个建设项目正在补办相关手续。1个项目单位的5个片区建设项目正在补办相关手续。某公司已补办3个项目相关建设手续。

3.建设项目未进行整体综合验收及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1个项目单位正在对33项重点建设项目申请综合验收及消防验收;某公司正在对1个项目办理竣工验收。

4.非法占地185亩问题。某办事处正在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补办相关土地、规划、建设手续。

5.施工单位工程款高估冒算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审减额,核减了工程项目造价,调整了工程结算价款。项目单位已按照复审决定,少拨财政资金11.47亿元。

(六)民生项目审计方面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部分县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问题。各县区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187户,除1个县尚有76户未完成外,其余各县区均已完成,完成率99.18%。

2)以前年度安居工程项目未开工建设或停工问题。截至目前,1个县区200套公租房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县区90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调整,不再建设;1个县区500户公租房项目,由于企业经营困难,仍处于停工状态。

3)部分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闲置问题。截至目前,财政部门已拨付使用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3940.7万元,相关融资平台已归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仍有3068.3万元尚未安排使用。

4)房屋征收安置管理不到位问题。某县片区改造指挥部已与67户被征户重新签订协议,涉及的安置楼正加紧施工。

5)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房产管理部门、建设部门已取消3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25套,追回住房补贴172.55万元。

6)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对14户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进行了腾退,并再次向社会分配;收回4户家庭违规领取的住房补贴0.57万元。

7)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问题。2个县已对377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审核分配,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

2.社会抚养费审计

1)应征未征社会抚养费87.3亿元问题。7县区已追缴社会抚养费3.2亿元,其余县区未追缴。

2)虚收空转社会抚养费1.45亿元问题。有8个县区已将虚收空转的社会抚养费2531.63万元归还原渠道,其余1.2亿元正在整改。

3)应缴未缴市级社会抚养费1.8亿元问题。截至目前,3个县区已上缴市级社会抚养费832.52万元,其余1.7亿元,各县区仍未上缴市级财政。

4)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不合规问题。4个县区严格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7个县区补开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票据5.06亿元,对白条、收据等不合规票据进行了整改。

5)滞拨计生专项资金5929.59万元问题。截至目前,10个县区已拨付5656.13万元,剩余273.46万元正在申请拨付过程中。

6)挤占挪用计生专项资金1013.67万元问题。截至目前,有2个县区已归还713.35万元,仍有1个县区未归还300.32万元。

7)违规收取罚款、押金2528.14万元问题。截至目前,有4个县区已退回违规收取的计生罚款等1492.34万元,仍有2个县区未退还1035.8万元。

(七)金融审计方面

1.对股东提供担保不合规3.56亿元问题。某融资担保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1.96亿元,已按程序提请股东大会通过。某担保公司未经董事会决议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1.6亿元,该项担保已于2016年5月到期,担保业务已经终结。

2.未及时退还客户保证金120万元、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担保600万元等问题。截至目前,某融资担保公司已退还客户保证金120万元,某担保公司为房地产行业融资提供担保600万元,该项担保已于2015年底到期,担保责任已解除。

3.违规为母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的10%、变相收取担保费811.05万元等问题。某融资担保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于11月30日到期,到期偿清贷款后不再予以提供反担保。某担保公司将担保额度由4000万元压缩到3200万元,压缩后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某担保公司承诺今后不再以收取客户评审费名义收取担保费。

4.账外收取保证金1.38亿元、应收代偿款核算不规范1093.67万元、少计税款498.95万元等问题。某担保公司已将账外收取保证金1.38亿元,全部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调整账务规范核算代偿款1093.67万元,补提税款498.95万元。

5.沂水农商行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存在问题。某农商行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调整账务、续签合同、贷款清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积极进行审计整改。截至目前,已调整账务1.91亿元,补签合同整改分期偿还债务,清收贷款4100万元,对贷款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度不健全问题。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制定精准扶贫、加强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4个县区正在制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内贸流通健康发展政策;1个县区正在引导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等财政扶持政策;6个县完善了贫困人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纠正了68093名贫困人员信息。

2.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95个项目中,除2个县区的8个村,因村民放弃村内接通自来水,导致新建供水管网未完成衔接,2个“两区一圈一带”项目正在实施建设,其他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

3.资金未及时拨付1.85亿元问题。截至目前,16个县区(含3个开发区和蒙山管委会)已拨付区域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9项专项资金1.68亿元,剩余1685.24万元正在根据工程进度拨付。

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某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对2014年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支付的工程款、监理费等业务凭证进行了规范,将未建账核算的372.17万元纳入账套核算。

(九)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审计方面

1.部门信息化建设无规划或规划不连续问题。截至目前,7个单位已制定了信息化建设规划,3个单位正在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

2.部分系统建成后使用效果不佳问题。临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监管系统已在全市国土系统推广,系统功能模块全部启用;2个单位正在制定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系统利用率。13个单位已制定了信息系统培训计划并已实施培训,信息系统使用效果初步呈现。

3.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12个单位正在对部分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13个单位部分数据正在进行异地备份,17个单位正在着手制定应急预案,14个单位正在积极与信息系统开发公司协调取得相应技术文档资料,11个单位正在积极改善机房建设环境,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

(十)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各县区高度重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兰山区对已完成审计的村社区,开展“回头看”活动,不定期抽查审计整改情况。临沭县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现以审促改。河东区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审计专报制度和审计整改协作机制,督促镇街审计办公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沂南县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审计整改公示制度、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将审计整改和村干部考核挂钩,强力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金103.69亿元,已整改86.94亿元,正在整改16.75亿元;移送的1653名村居干部和其他涉案人员,已有1209名受到处理,处理到位率73%。其中,有25人受到司法处理,669人受到党纪处分。

三、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反映的情况看,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对审计整改重视不够,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整改效果不理想;有的是整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或协调配合力度不够;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有的是相关制度规则未及时修订完善,或相关重大改革措施正在统筹规划。

对以上问题,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做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落实好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以审促管,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相关单位要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扩大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倒逼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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