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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sjj/2023-000002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问题及整改 发布日期 2018/12/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临沂市审计局局长 李枝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月6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临沂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完善审计制度和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责成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避免违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推动规范财政管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2018年市委书记、市长18次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做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强调要限时按项逐条严肃整改,切实构建长效机制。据此,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参审人员,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按项逐条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涉及16个县区、23个市直部门和100多家单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部署审计整改

(一)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能够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成立整改专门机构、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结合,确保整改到位。如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小组,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承担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抓好整改工作,有的还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督查,积极推进健全相关领域和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食品药品监督行业系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全市食药系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人社局成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小组,对全市人社系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三)积极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的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均报告了解决审计查出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建立完善了整改协调机制,做到任务、责任、时间节点“三明确”,增强整改合力。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四)强化整改结果运用。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坚持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如市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市级预算时,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部署,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并专门制定了整改工作办法,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缴)税款、收回借款和结转结余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67.36亿元,能够按金额体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83%;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52人次,制定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206项。

(一)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一是关于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时,积极与上级统筹衔接,根据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及历年上级资金列市级支出情况,将上级资金列市级支出全部纳入市级部门预算。

二是关于代编预算未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部门单位问题。市财政局完善了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与预警体系和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规定时限下达预算,加快了预算下达进度,截至2018年10月,代编预算已全部落实到部门单位。

三是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问题。截至2018年10月底,分配给市级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自2018年起,市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预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时下达。

四是关于新增暂付款1.35亿元问题。2018年市财政已收回700万元,剩余款项将通过资产处置分期收回。今后,市财政将进一步严格库款管理,严控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对于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

五是关于应缴未缴国库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清算后的非税收入10.83亿元全部缴入国库。

六是关于部分结转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问题。2018年市财政已将应调入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3.8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七是关于部分信息系统关键技术文档缺失问题。市财政正在积极协调软件公司,获取财政信息系统数据字典等关键技术文档。

八是关于信息系统未进行等级保护测评问题。2018年,市财政已将在用的17个业务系统进行备案及等级保护测评。

2.地税税收征管审计

一是关于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市地税局已返还税收优惠10.22万元,其余104.75万元正在进行整改。

二是关于征收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已催缴少征税款1.61亿元,催收少收滞纳金126.7万元,减免税款1367.72万元,剩余税款3048.39万元正在催缴中。市税务局、兰陵县税务局正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支付未付的委托代征手续费。同时,市税务局将严格收税征管,杜绝违规调节税收进度等问题再次出现。

3.行业系统审计

一是关于财政财务收支及绩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审计的扶贫办、人社、食药、编办四个行业系统,严格按照市财政编制预算的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问题;5个单位已催收入库欠缴租赁费、银行存款利息26.3万元,市人社局未征租金1178.73万元,已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追缴,目前正在执行中。人社、食药监系统补编了12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有3个县区已拨付使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437.63万元,剩余1195.37万元,各县区正在按照程序拨付。个别县区食药局因资金困难,未能原渠道返还挤占项目资金68.04万元。

二是关于改革任务和改革事项推进不够完善问题。有7个县区通过出台文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有3个县已完成农民工培训任务;市人社局及4个县区已收回违规补贴资金50.11万元,正在催收违规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47.73万元。全市扶贫系统已将“慈心一日捐”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3个县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全市编办系统正在按规定对已撤销的49个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和资产清算,对13个“僵尸”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对非财政拨款单位、超编单位一律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

三是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彻底问题。部分县区部门采取加强三公经费检查等措施,积极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接待程序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超标准超预算问题再次出现。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

一是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各县区出台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政府债务信息。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全市融资平台已基本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截至目前,各县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的融资和违规融资担保项目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金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金融办正积极协调市财政和市财金集团注资市担保公司,尽快完成省政府关于各市至少发展1家资本金1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机构的任务;临商银行制定了《临商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登记收费相关规定的通知》、《临商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等三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科目核算,明确了成本费用承担对象、强化了金融风险管控。

三是PPP模式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PPP模式制度建设、运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规范了全市PPP模式投资项目运作。截至目前,有6个项目完善了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合作期限、测算依据、定量评价等,规范了项目合同签订、招投标手续;有1个项目已办理完土地手续,3个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市政府已责成市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依法规范运作,推动相关手续尽快办理。

2.扶贫审计

一是关于项目管理不完善问题。2018年市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规范提升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已建成产业扶贫项目,对项目现场、工程建设、项目绩效、收益分配、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完善提升,逐步形成了扶贫项目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8个县区完善了项目档案和建设手续,4个县区规范了资金管理和拨付,2个县区收回了出借3个项目资金248万元,4个县区收回了骗取的15个项目资金641.30万元。6个县区完善了分配资金论证和评审程序,4个县区规范了项目库建设,3个县区建立了绩效评价体系,4个县区盘活了闲置扶贫资金或项目2229.51万元。

二是关于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市扶贫办印发了《2018年度全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方案》,对不符合扶贫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了动态调整,从扶贫信息库中删除了227名村干部、74名财政供养人员,规范了52条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删除重复登记信息25条。

3.水环境保护审计

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作战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市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根据方案要求,坚持全面调查、系统治理、市县联动、长效管理4条基本原则,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步骤全面完成治理工程,确保城市水体长治久清。对于目标未完成问题。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环保局采取与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对所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源排查和监测频次,加强了对涉水企业的监管,确保实现涉水企业达标排放目标。对于整治工程进展缓慢问题。临沂市住建局负责的5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基本完工;郯城县负责的4条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已修改工期,正加紧施工;河东区8家重点排水户已办理排水许可证;平邑县对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盲区进行排查;河东区、郯城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池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得到有效治理。

4.“放管服”改革审计

一是关于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兰陵县交通局已终止与山东劳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不再收取运输户信息化平台服务费,信息化平台运行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河东区已退还企业土地保证金1660.95万元。

二是关于审批、监管和服务不够完善问题。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事项落实,推动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标准相统一,加强对行业垄断和中介服务监管;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切实解决“一网办理”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不完善,系统之间不联通、数据不共享,信息壁垒等问题,推动信息共享。

三是关于改革放权效果不够明显问题。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临沂市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实施方案》,推动审批事项下放。

5.保障性住房审计

一是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5个县区已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099.56万元,5个县已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03.42万元。兰山区已收回公租房建设资金1021.2万元。平邑县已将政府购买服务棚改资金3582.28万元纳入预算。兰山区已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计划将457万元资金用于其他保障房项目。

二是关于安居工程建设手续不合规问题。5个县区7个棚改项目已补办工程建设手续12个;1个区2个棚改项目已补办招投标手续;1个区2个棚改项目已移交城市执法局查处,1个区1个项目已完成供地,剩余9个项目已完成规划,正在积极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关于安居工程住房分配和管理不严格问题市本级采取清退、补交差价等措施,对16户违规获取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进行了整改;4个县已取消58户违规享受住房待遇资格,追回骗取的住房补贴5.4万元。5个县取消了30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6.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一是关于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全市已为符合参保条件的4789名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代缴保险费,剩余269人已死亡或失踪,不再办理参保手续。兰山区被征地农民已落实个人账户资金23027.37万元。费县将被征地农民资金落实工作纳入三级督办,保障方案已落实到位且已确定参保资金12679万元。市人社局通过完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全市39162人次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存在漏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收缴16户参保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7757.44万元,整改率92%;已追回2028人重复领取不同险种的养老保险待遇387.53万元;市社保处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4435.72万元的用途。

三是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市社保处支出户累计结余3.69亿元,为当期月支出额的2.4倍,符合支出户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的相关规定。市财政已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全部转为定期存款,建筑企业欠缴养老保障金535.89万元已全部收齐。

四是关于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低保认定标准。部分县区已取消了328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追回低保资金45.68万元,移送纪检委涉事当事人10人,有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7.公立医院改革审计

一是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问题。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已联合印发《临沂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目前临沂市肿瘤医院、莒南县已开展试点工作;3家医院已建立完善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二是关于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5个县区6家公立医院药占比已低于30%,市本级和6个县的9家公立医院正在采取纳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占比。3家公立医院已取消网下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设备等。

三是关于医疗服务体制和保障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市卫计委正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措施,明确按病种收费及付费的方式,推行按病种收付费制度。平邑、临沭、莒南3个县的6家公立医院已收回垫付医保资金6514.09万元,剩余2086.98万元正在回收。

(三)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1.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关于执行方针政策和落实目标任务不到位问题。2018年,兰山、罗庄、郯城等4个县区均制定了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罗庄区出台了《罗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进度管理,郯城县修订完善了保障特困人员的政府供养制度。兰山、莒南、沂水3个县区均制定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加大监督和治理大气污染力度,2018年大气状况明显好转。莒南采取提质扩容、加大学位供给等措施,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兰陵、郯城、临沭通过加大土地供给、多方筹集资金等措施,目前,以前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任务均已完成。

二是关于经济决策事项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县区为60个项目补办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法定审批程序。兰陵县政府制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会议制度、严格了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三是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对于7个县区在领导人任职期间虚收空转财政收入31.65亿元,7个县区采取压减收入预算、制定消化方案等措施,计划用3年时间消化虚收存量。5个县区已将未缴国库非税收入20.55亿元全部入库。河东、兰山、罗庄等3个区严格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杜绝预算超支现象再次发生。郯城、临沭等2个县加快对预算执行进度监督力度,督促项目和支出进度,实现资金支出与项目进度相统一。沂水、临沭、罗庄等3个县区强化预算管理,在2018年预算编制上实现了预算编制内容完整、数据真实、项目细化。5个县区通过逐笔分析借出资金现状,制定不同催收方案,签订催收协议,提起公诉等措施,截至目前,已收5.42亿元,剩余2.09亿元正在积极回收。存在违规退库调库、变更科目入库、滞拨专项资金等问题的县区,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变更了入库科目,滞拨的专项资金也已拨付到位。

四是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河东、罗庄、郯城等3个县区批复未供的土地12171亩,已全部挂牌出让;4个县区4411亩的闲置土地已得到利用;4个县区通过小流域治理和加大污水监测,部分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检测均已达标;沂水县污水处理厂已纳入环保、城管监管范围,出水已达到排放标准;罗庄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完工,正在验收过程中。

五是关于部分保障和改善民生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县区已补征企业养老、医疗等各项基金1082.96万元,剩余2736.04万元由于企业资金困难,已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暂缓征收。

2.市直部门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存在漏洞问题。4个单位已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86.32万元缴入国库。5个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杜绝往来款中列支现象。3个单位严格了财务制度,规范了财务支出。市蒙山旅游集团已收回租赁费26万元。11个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附件不全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市节能办和渔业局已按原渠道归还被挤占专项资金112.4万元。对市体校套取财政资金462.99万元用于公务支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分别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是关于资产管理和核算有待加强问题。4个单位补记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7.79万元。7个单位已补办府采购手续224.47万元。7个单位制定了往来款清理计划,3415.38万元的往来款正在逐步清理中。4个单位出台了公务卡使用规定,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3.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各县区高度重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制度,实现以审促改。16个县区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合规票据、村级资金代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调整账务等措施整改7.9亿元,整改率达70%。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市级337个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出台的《临沂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细化了工程预算编制,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市财政局调减了市级337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按照审计结果拨付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节约财政资金3.47亿元。

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总的来看,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其原因比较复杂,有的与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有关,有的是历史原因形成,有的因财力不足整改到位还需一个过程。

下一步,市政府将采取措施继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整改。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分类督促整改;二是健全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将重要事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边改边犯的,严肃责任追究;四是推动整改结果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结果公开倒逼被审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五是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标本兼治,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出台政策措施,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推动重大政策落实和改革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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