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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8332193/sfj/2019-000007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证明事项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9/08/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19年度临沂市市级自行设定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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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沂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本级本部门实施的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市政府规章和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经过认真清理,临沂市已出台的市级地方性法规不存在设定证明事项的情形,无本级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临沂市已出台的市政府规章不存在设定证明事项的情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21项,现予以取消。特此公告。 附件1: 临沂市取消的市级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doc 附件2: 临沂市保留的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doc 临沂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5日 |
附件【临沂市保留的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doc】 附件【临沂市取消的市级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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