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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05339296/xumb/2019-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18/12/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畜牧局2018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临沂市畜牧局2018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临沂市畜牧局

2018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畜牧局今年承办市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和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件涉及农村生态环境、畜禽粪便处理、生态环保养殖等内容,所提建议和提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也是我市近几年一直在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涉及的问题及建议提案做了专题调研,并全部进行了反馈,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在全省率先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12个县区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陆续出台了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对辖区内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进行了明确划定,全面掌握养殖场清单及畜禽存养量,制作畜禽禁养区分布示意图。全市划定禁养区5853个,总面积5018平方公里,在全省率先完成“三区”划定工作,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畜禽禁养区内取缔搬迁成效明显。我市扎实稳妥、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过疏堵结合,分类整治,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户采取拆除、关停、搬迁、转产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清理取缔,完成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共清理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1323个、专业户9178个,完成工作进度100%。为配合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市畜牧局下发了《关于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开展“过桥”行动倡议的通知》,通过搭建供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把禁养区关闭搬迁养殖场户与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有效联系起来,促进了禁养区关闭搬迁养殖场户顺利关闭搬迁。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06亿元,实施以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653个,有效调动了规模养殖场对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5205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4889家,配建率达93.93%。根据对畜禽粪尿核算统计,全市年产畜禽粪便1150万吨,养殖污水668万吨,规模养殖粪便处理利用率87.69%,养殖废水利用率64.49%。目前,全市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775个、沼气池3383个、沉淀池10767个,污水处理站31个,生物环保养殖场户7829家,发酵床面积859.44万平方米;畜禽粪便有机肥厂11家,年生产有机肥85.3万吨。

4.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得到有效推广。在标准化生产、生物环保养殖推广和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上,大力总结推广“固体粪便生产沼气-渣液还田模式”“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灌溉农田模式”“畜禽粪污原位降解-垫料还田模式(畜禽发酵床养殖技术)”“粪便好氧堆肥-有机肥生产模式”“粪便生物链转化-多产业发展模式”“粪便堆积发酵-直接还田模式”六种规模养殖粪污处理模式,化粪污为肥料,化秸秆为饲料,有效解决了畜禽养殖污染和秸秆焚烧污染,增加了种植业肥源。兰陵县三超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争取国家资金,建设了大型沼气工程,又后续建设了200立方沼液储备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车间2000平米,形成了畜禽养殖、沼气生产、秸秆气化、有机肥加工产业链。

5.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2006年下半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每年修订完善市级标准化养殖场验收标准,对没有同步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实行一票否决,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场优先安排扶持项目。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28家、137家、879 家,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园区 32 家,高效生态示范场 145 家,家庭生态牧场13家,国家级、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各1个,省级现代畜牧业示范园2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深入基层加强调研,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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