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gdj/2019-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18/10/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督查委的关心支持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16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6件;承办政协提案2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均达到“四个100%”,即:上会率100%,沟通率100%,答复率100%,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结果逐步采取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能力。市旅游委人大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关乎全局的重要工作,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旅游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领导到位。我单位及时调整充实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旅游委办公室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分办会,明确每件提案的主办科室、会办科室、分管领导、办理时限,确定办公室督办岗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并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办理考核力度。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严格按照《临沂市旅游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一是坚持“三个办”,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二是做到“三个不”,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三是把好“五个关”,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通关”,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

(三)强化沟通,注重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采取电话、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三沟通”。一是签收后15天内与建议提案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人进行再次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在答复前进行面商,进一步征求委员意见,在办理结束后15天内将办理答复文件和征询意见表寄送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按要求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工作。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提案人通报。

三、不足及打算

虽然,我们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望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一些因涉及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不具备的建议提案,在办理上仍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旅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