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9/1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服务指南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二、子项名称。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三、适用范围。北城新区一、二期及沂蒙路南京路至长春路段、城市规划区内滨河区域内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审批。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需要;

2.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需要;

3.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需安放临时性设施;

4.经有关部门批准其他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

七、申请材料。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1份,可容缺);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1份,可容缺);

4.现状照片(纸质原件1份);

5.施工图纸(纸质原件1份);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根据需要)(纸质复印件1份)

7.临时占用绿地涉及管道敷设等情形的,按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意见(纸质原件1份)。

八、办理流程。

1.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单位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充材料的内容、时间期限。

(2)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经受理人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单位、现场踏勘组、相应属地园林所共同实地现场踏勘,清点并共同认可占用和移植苗木的相关数据,并出具勘察意见。

3.审查。

对申请资料、现场踏勘意见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

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2.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十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咨询:0539-8770610。

3.网上咨询: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咨询:xzspfwjtzghk@ly.shandong.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查询网址。

http://lyzwfw.sd.gov.cn/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