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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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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子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适用范围。兰山、罗庄、河东三区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和工作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5.根据需要组织实地踏勘; 6.涉及他人利益的,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七、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 2.现状测绘地形图(1:500 或1:1000)(纸质原件1份、电子版(dwg格式)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可容缺)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提供)(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仅延期、变更需要)。 八、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3.现场踏勘、公示。 实地现场勘察,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4.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5.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6.送达 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2.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十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咨询:0539-8770610。 3.网上咨询: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咨询:xzspfwjtzghk@ly.shandong.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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