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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2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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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子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 三、适用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矿物油、废镉镍电池收集经营活动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七、申请材料。 1.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申请(纸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份)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纸质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纸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纸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0818。 (二)受理 1、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2、经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四)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送达 向申请人送达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结果文书。 十二、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投诉: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投诉:0539—877072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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