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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9/1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服务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子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

三、适用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矿物油、废镉镍电池收集经营活动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2.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做出妥善处置。

七、申请材料。

1、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纸质原件1份)。

2、经营设施、场所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纸质原件1份)。

3、遗留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纸质原件1份)。

4、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份)。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0818。

(二)受理

1、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2、经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出具现场勘察意见。

(四)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送达

向申请人送达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结果文书。

十二、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投诉: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投诉:0539—877072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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