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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9/1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服务指南
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二、子项名称。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三、适用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需要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2.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建筑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工序:不可中断的混凝土搅拌施工;关系安全质量的深基坑开挖(含渣土装运)施工;关系工程桩基质量的钻孔灌注桩钻孔施工(混凝土灌注除外);特殊情况下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3.不属于市政府规定的禁止夜间施工的特殊时间段内。

4.具备可移动隔声屏障和各类建筑施工设备的消声器、隔声罩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七、申请材料。

1.《临沂市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相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纸质复印件1份)

3.建筑工地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周边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和施工布置图(包括施工设备布置情况)(纸质原件1份)

4.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证明(纸质原件1份)

5.拟公示材料,施工单位与周边敏感建筑物住户或当地居委会签订的《夜间建筑施工谅解协议》(纸质原件1份)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0818。

(二)受理

1、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2、经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实地现场勘察,分别出具材料审查意见和现场踏勘意见。

(四)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送达

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

九、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结果文书。

十二、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投诉: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投诉:0539—877072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7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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