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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地图审核审批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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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地图审核审批 二、子项名称 无 三、适用范围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地图编制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一)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二)地图的主要表现地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地图不涉及国界线。 七、申请材料 (一)地图审核申请登记表纸质原件2份; (二)地图审核申请书纸质原件1份; (三)需要审核的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用于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地图产品,还应当提供地图内容审核软硬件条件,纸质原件2份或光盘电子版2份; (四)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纸质复印件1份; (五)涉及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配套的教学地图,提交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有关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份; (六)涉及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提交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机构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份。 八、办理流程 1.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临沂市政务服务网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 (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单位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充材料的内容、时间期限。 (2)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经受理人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并视项目情况,确定项目是否需要委托机构评估、征求部门意见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评议。 4.决定。对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并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并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 5.送达。项目单位到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核准文件。 九、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委托地图内容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十二、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1608。 电子邮箱:xzspfwjtzghk@ly.shandong.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0539-8770722 电子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信箱: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276000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窗口查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 2.电话查询:0539-8771608。 3.网上查询:http://lyzwfw.s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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