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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9/1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子项名称。

三、适用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2.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有关用地标准;

3.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七、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原件1份,纸质);

3.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4.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初审意见并附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原件1份,纸质);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平面布置图(或线路走向图)(原件1份,纸质);

6.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规划修改方案(原件1份,纸质);

7.占用基本农田的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需提供踏勘论证意见(原件1份,纸质)。

八、办理流程。

1.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

①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②实地现场勘察,对项目占用耕地的合理性实地勘察并出具勘察意见。

3.审查

对申请资料、现场踏勘意见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

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结果文书。

十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

2.电话咨询:0539-8771608

3.网上咨询: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咨询:xzspfwjtzghk@ly.shandong.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窗口查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G17G18G19G20)窗口

2.电话询:0539-8771608

3.网上询:http://ly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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