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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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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二、子项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三、适用范围。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包括:(1)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四、受理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办理条件。同“四、适用范围” 七、申请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八、办理流程。 1.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 2.受理。 (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单位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充材料的内容、时间期限。 (2)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经受理人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 对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并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并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 5.送达。 项目单位到窗口领取或邮政寄递核准文件。 九、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十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咨询:0539—8772773。 3.网上咨询: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咨询:xzspfwjtzghk@ly.shandong.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窗口查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539—8772773。 3.网上查询:http://ly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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