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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w/2019-000016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资格复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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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因廉租住房和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到期,根据《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需对2018年1月1日前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的,续签租赁合同;未通过审核的,合同终止,承租人到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退房手续。不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并终止合同。 本次复审需到承租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复审材料,复审时间自2020年2月3日起,请各位承租人提前做好准备并留意手机短信。需提交的材料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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