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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2-000005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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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更好地保障棚改居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棚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年内完成省下达我市新开工棚改任务3442套。一季度开工率达到50%;二季度开工率达到100%;三、四季度加快项目施工进度。 (二)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2650套。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评价办法,同时结合省住建厅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及时部署安排,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开工进度,规范手续办理,全面做好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抓住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谋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二)加快工作推进。坚持工作下沉一线的原则,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要求县区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工作,按时报送统计台账,对项目涉及拆迁户数、人口数,已拆迁未安置户数、人口数以及项目建设的各个节点情况及时进行调度。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方式掌握全市棚改项目新开工和基本建成总体情况,促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运用报纸刊物、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对棚改的政策宣贯、各县区的特色工作经验、亮点做法等进行宣传推介。 2022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加大货币化保障力度,规范租赁补贴发放行为,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716户,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00户。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严格把关。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凡提出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坚持特殊群体优先。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查,经自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按临沂市住建局网站上受理公告要求进行提报。 2、申请人在填表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入审核认定流程。 3、各区住建局把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报送至各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核实确认后在各区政府网站上给予公示。公示后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区政府网站查询审核认定结果。 4、各区住建局按照财政列支规范进行资金申请拨付,按季度或年度进行租赁补贴发放。 5、各县申请流程,按照各县规定相关工作程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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