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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权威发布|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及分配有关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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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6日上午10:30,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及分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刘兴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陈敬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 孙春雷 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规划建设科科长 刘兴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各类人才资源不断集聚来临,伴随而来的,是人才住房保障需求持续攀升。为保证广大人才想来、能来、来了能留得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将建设筹集租赁型人才公寓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临沂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确定“三年内全市建设筹集1万套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目标任务,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组建了人才住房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一方面,多措并举筹集房源。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2023年,全市建设筹集租赁型人才公寓9783套,其中,市级人才公寓1000套。另一方面,健全机制保障使用。制定出台《市级人才公寓室内装修及配套标准指引》《市级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设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管理系统,实现人才公寓申请、审核、分配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人才公寓服务管理的便捷度。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筹集力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分配使用,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需求,保障人才安居乐业。 刘兴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关于人才公寓的分配与管理,是人才普遍关心的问题。首先,在人才公寓分配过程中,我们将遵循“高端优先、定期受理、全程网办、逐步解决”的分配原则,对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按照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这一顺序依次选房,直到现有房源选完为止。对于同一层次人才,将采用摇号排序的方式挑选房源,确保公平公正。选房结果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在人才公寓管理方面,我们将实行人才公寓租期制,每个租期为3年,最长为两个租期。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10%收取;第二个租期的租金会逐年递增,第1年按市场租金价格的30%收取,第2年按50%收取,第3年则按100%的市场租金价格收取。同时,我们会每半年对已入住的人员情况进行核查,以确保他们仍符合条件。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我们将要求其退出租赁,确保公寓资源的合理使用。 陈敬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 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有三个:第一,是工作区域范围,面向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第二,是人才层次范围,一是在五区范围内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三是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第三,是其他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五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时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和个人通过“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是:用人单位注册、人才个人申请、资格条件审核、人员名单公示。 孙春雷(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规划建设科科长): 市级人才公寓计划分期分批推出,本次拟分配的市级人才公寓位于北城新区长沙路与茶山路交会处的颐和玺悦项目。 项目东侧为临沂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西侧为九年一贯制的临沂十二中冠山路校区,同时还邻近第三实验小学南坊校区、临沂第九中学南昌路校区等。项目周边交通便利、四通八达,距离人民医院北城医疗区、滨河万达广场等约5分钟车程。南侧的长沙路、南京路为东西交通干道,通过蒙山高架、武汉路大桥、西安路祊河大桥可以通达全城。公寓由临沂城投集团开发建设,属于小高层建筑,公寓户型面积为38㎡、55㎡、62㎡等,交付标准为精装交付,配备了必要的生活设施、家用电器和家具,可以实现拎包入住。欢迎大家积极报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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