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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聚焦】让贫困户住上暖心房!临沂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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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临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 震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振宇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张国华 沂蒙精神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年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在健全机制、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积极强措施、探路子、抓落实,会同市扶贫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区全力实施、合力攻坚,截至2020年底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2万户,争取上级资金10余亿元,4.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上“安全房”、“暖心房”。
脱贫攻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住建系统头等大事、头号工程,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攻坚。我们正确分析住建系统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任务,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斗志,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设置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行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市住建局在网站上设立了危房改造专栏,积极宣传有关工作政策和典型经验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危改工作的开展。
我们调整充实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构建起“市级抓总、县区负责、乡镇落实、村组包干”的工作落实机制,形成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实施部门,加强与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托清底子,建立台账,因户分类施策。在建设过程和工程竣工后,共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形成了部门协同、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完善精准脱贫三年行动方案、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攻坚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严密组织、细化指导、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联合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研究解决各类困难问题,统筹打好时间、速度、质量、安全等“组合拳”,集中资源打赢危房改造攻坚战。
2019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采取抽调技术骨干力量或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等不同方式,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全面鉴定,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工作台账,通过鉴定结果挂牌上墙、鉴定资料建档管理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强化危改农户档案精细化管理,组织各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纳入住建部信息系统,随时随机抽查信息录入情况,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2020年,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逐户进行核验工作,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三种分类,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坚决落实各项住房保障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2020年6月全部完成12.2万国标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验工作。
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在精准排查、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全面排查危房改造信息,精准识别危改对象身份,精确开展危房认定,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危改台账。按照“宜固则固,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宜租则租,宜保则保”的原则,实现因户施策、精准保障。具体来说就是,对需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做到“宜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D级危房,做到“宜建则建”;对有子女或亲属的贫困户不愿实施改造的,动员其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做到“宜养则养”;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通过配建安置、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做到“宜租则租”;对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等方式,统筹资金兜底安置,做到“宜保则保”。
严格标准要求,加强技术服务,做好结合文章,不断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效果。一是狠抓质量安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免费为农户提供建材选购、建筑设计、施工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确保改造后的住房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指导各县区把好改造施工关键工序,组织开展抽查巡查,落实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标准,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监督验收,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满意一户。规范施工队伍,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农村危改工程必须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确保质量安全。近年来,全市共培训农村建筑工匠 75000人次。翻建房屋达到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二是突出风貌特色,做好结合文章,提升改造效果。加强对危房改造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充分体现地域特征,更加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沂蒙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沂蒙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5个,免费向县区、乡镇发放图集3000余册。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改厕、农村清洁取暖等相结合,在解决住房安全的同时,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导和考核制度,实行危房改造成员单位包县区督导和市住建局县级干部挂牌督战县区制度。坚持一线工作法,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任务量较大、进度较慢的县区重点督导,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推进工作开展。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核查,强化群众满意度调查,持续推进整改提升,确保危房改造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配合纪检、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督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村居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资金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住建系统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完成了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圆了贫困群众的“安居梦”“小康梦”,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要求,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的保障方式主要有三种分类: 一是鉴定安全,是指农户原有住房经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鉴定或经过村“两委”评定为安全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安全保障措施。经过鉴定或者评定,房屋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为鉴定安全。 二是改造安全,是指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和避险搬迁等工程措施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对实施危房改造的,根据危房现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 三是保障安全,是指通过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敬(养)老院或其他公益性住房,投亲靠友、租住、借住其他安全住房等方式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对采取亲属赡养等方式安置的,还要确保安置房屋无安全隐患。工作中,由县级住建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督促其签订长期安置合同,并配合乡镇政府抓好监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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