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按期公布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21年我市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风险状况和政策调整等情况。
一、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
(一)缴存。全市新开户职工9.35万人。实缴单位10719家,实缴职工66.27万人,缴存额96.0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92%、8.90%、10.62%。2021年末,缴存总额674.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1%;缴存余额303.38亿元,同比增长11.75%。
(二)提取。全市16.55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4.11亿元,同比增长10.18%。2021年末,提取总额370.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92%。
(三)贷款。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万笔86.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64%、52.24%。
二、增值收益稳步提升
2021年,实现业务收入9.449亿元,同比增长13.56%。实现业务支出5.155亿元,同比增长12.76%。实现增值收益4.29亿元,同比增长14.53%。增值收益率1.49%,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
三、贷款风险控制安全稳健
完善内控机制,从严管控贷款风险,贷前严格审核,贷后实时监测,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定期筛查贷款风险点,并抓好归类处置;利用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受托银行积极性,并抓好联合催收。2021年末,贷款余额267.18亿元,逾期率为0。
四、社会效益有效凸显
(一)广泛惠及了中低收入群体
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9.24%,高收入群体占0.76%。2021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万笔86.98亿元,中低收入群体占 99.13%,高收入群体占0.87%。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中低收入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大幅降低了缴存职工的购房成本
将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式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至25倍,大力支持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为当年申请贷款的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总额支出14.74亿元。平均每户贷款家庭在贷款期间可节约7.64万元,大大减轻了职工购房负担。
(三)有力推动了改善性住房消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82.73万平方米,其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5%,90-144(含)平方米占48.37%,144平方米以上占47.68%。90平方米以上的改善性住房成为缴存职工购房的首选。
(四)切实保障了廉租住房建设
2021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亿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5亿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五、线上线下服务同步提升
线上,住房公积金网办服务覆盖官网、微信、爱山东、容沂办、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各类办事渠道。28项单位业务、29项个人业务实现网上可办,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2项业务实现“秒批秒办”,在线申办时间延长至“7×24小时”,5类文件实现自助盖章打印。线下,增设“跨省通办”窗口,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周末办公等便利化措施,高效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在市直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中位列第四名。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