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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dj/2020-000014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扶贫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0/04/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文旅办〔2020〕18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推动“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全市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项目,构建“一乡一品”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创意引领、融合发展、市场主导”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部署,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立足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加快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建设一批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和示范乡镇,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产品和品牌。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特色文化产业产值明显增加,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复兴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任务

“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核心内容是以县区为基础,加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一)梳理拳头产品。全面普查统计县区各类文化资源,包括文物古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资源,旅游、节会、影视、演艺、智慧农业、自然生态、文化创意设计等现代文化资源,找准自身具有代表性文化资源“亮点”。厘清优势资源发展的现状、瓶颈、潜力及脉络,明确工作着力点、关联点和融合发展方向,建立区域文化资源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实施“一乡一策”的方式,为实施“一乡一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搭建发展平台。依托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非遗类等节会,提升内涵和品质,形成一批参与度高、有影响力的节庆品牌。积极融入创意设计,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与现代消费需求相对接。推动地域特色文化产业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教育、扶贫、康养、餐饮、生活用品等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新的文化产品和新型文化业态。加快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工业、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三)壮大市场主体。引进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方面龙头作用,带动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打破行业、区域分割,鼓励其他行业、民间资本通过PPP等不同方式进入特色文化产业。发挥合作社、产业联盟、协作体、金融等作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和创业个人,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等特色文化产业主体发展。积极引导、扩大消费,大力培育乡镇文化市场,激发消费潜力。

(四)培育特色品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和历史文化名人在特色文化品牌培育中的作用,建立特色文化品牌版权登记、认证和发布机制,加强宣传推广。鼓励特色文化企业申报源产地标记,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加强对红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打造红色游、生态游、历史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立足乡镇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加强创意设计服务,与智慧农业、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打造一批集文旅、文创、历史经典、休闲农业、康养、园艺展示一体特色文化小镇。

(五)促进产品交易。利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现代流通组织和方式,支持乡镇特色文化产品流通。依托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特色文化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鼓励“合作社+电商+农户”、“非遗企业+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一家一户传统销售向代理、品牌授权等现代模式转变,借助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的营销渠道与营销经验,扩大特色文化产品销售,增加群众收入,推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四、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省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系列文件精神,结合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一乡一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做好文化资源普查摸底,结合实际将“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文化发展规划。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要深入调研,掌握和跟踪工作进展及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扶持职能,完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特色会展等领域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包括工艺品创意设计及衍生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特色文化景区及旅游景点建设及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营销推广等。优先支持申报市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基金,优先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利于乡村文化振兴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基地)。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土地政策,加强对特色文化产业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三)强化规划设计。立足各县区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制定操作性强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并分解落实产业布局、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人才支撑、配套措施等方面任务。加强创意设计,打破行业和地域壁垒,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先走先行,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竞相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一乡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2020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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