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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czj/2019-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措施及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2/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六个加强规范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
临沂六个加强规范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25号),对做好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标准,具体体现为“六个加强”。

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市政府对下实行不救助原则,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分别对本县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处置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的孩子谁抱”、“谁举债谁负责、谁发生风险追谁责”。

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科学规划政府投资安排,有效抑制地方不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上马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从严审核把关,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立项审批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相关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工作。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明确分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并纳入预算;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项目概算及概算调整必须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

三是加强政府举债行为监管。各级政府和部门只能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的方式规范举债,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债务,严禁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名义变相举债。合理确定每年度公益性资本支出规模,确需举借债务的,要严格项目遴选。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省级代发下年度政府债券的申请,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作为核定下年度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从编制2019年预算起,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单独编制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计划)表,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临沂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以年度预算草案附表方式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五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融资平台公司继续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地方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企业因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而在境内外融资时,须向债权人主动公开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各级平台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上述公开声明报送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加强本县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年度终了50日内,县区财政部门在综合考虑本县区基本支出保障预算基础上,对未来三年内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政府支出责任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论证,评估报告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临沂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债务率考核和风险预警,对列入风险预警名单的县区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对列入风险提示名单的县区实行通报提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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