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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5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措施及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2〕2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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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临政办发〔2022〕22号,以下简称《支持措施》)。为便于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将其作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均要求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受当前各种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提出要推进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起草过程 为更好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支持措施》,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2022年3月23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主要内容 《支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我市实际从壮大资本实力、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担保费率、落实分险责任、加大补贴力度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壮大资本实力,放大担保倍数。《支持措施》明确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要求积极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努力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提升业务规模,支持更多市场主体。 二是降低担保费率,加大降费补贴。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平均担保费率要求,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得超过0.5%。各级财政结合绩效情况、运营成本等予以考核补贴。 三是落实分险责任,深化银担合作。《支持措施》提出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免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证金,降低担保机构经营成本;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加大授信用信额度,积极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对未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探索银担五五分险的融资担保模式,全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四是强化风险补偿,加大风险控制。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力度,在银行、国家、省分险的基础上,对代偿率在5%以内予以分段补偿。推动担保机构完善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办法,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指导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和风控制度,保障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五是推动科技赋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运用数字化手段助力融资担保业务开展,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服务效能,综合运用大数据信用评级、依托数字化手段加强风险防控力度、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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