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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2868081/ajj/2020-0000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灾害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领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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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领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副高边缘西南暖湿气流和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17日傍晚到19日白天,我市有强降雨天气过程,自18日起,我市进入雨季。 为全面做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领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汛期防范措施。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围绕防淹井、防断电、防溃坝、防滑坡、防坍塌等,严格落实各项汛期安全生产要求,在17日本次暴雨来临前停产撤人制度必须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尾矿库责任人要上坝值守,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够高效处置。金属冶炼企业要重点围绕防内涝、防雷击、防触电、防厂房(墙体)垮塌、防危险物料流失等,严格落实熔融金属区域、运输线路、塔吊、高炉、煤气柜、危险化学品储罐、物料仓库等重点部位风险防控,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重点做好汛期安全监控,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是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确保与市、县应急指挥平台时刻保持联系,保证随时调度随时有回应,确保信息畅通。要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物资配备到位、队伍准备到位,一旦遇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18号)、省应急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应急函〔2020〕52号)等要求,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对存在有隐患的区域、部位、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针对性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郑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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