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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mzj/2020-000006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救助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0年第2季度全市低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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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季度,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各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各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700元。 根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低保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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